8月27日上午,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二道区大队对辖区200多台各种电动车驾驶员集中进行安全教育,并且电动车驾驶员签订了保证书,保证不违法载物、不逆向行驶、不乱停乱放等,超标电动车不违法上路行驶。
据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二道区大队车宣科科长王代军介绍,不含电瓶、重量在45公斤以下,设计时速不超过每小时25公里,同时具有脚踏功能,是符合规定的电动车。如果超标电动车上路,是存在安全隐患的。所以,超标电动车是交警整治的重点内容之一。
王代军说,随着长春市对行人、非机动车、超标电动车、摩托车通行秩序的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二道区交警对超标电动车打击的力度、纠正的强度持续加强。当天,二道区交警对符合标准的电动车驾驶员进行统一培训、安全教育。同时,交警对电动车的购买发票、驾驶员的身份证和车辆的合格证进行核实,三者缺一不可。待驾驶员签订保证书后,交警将电动车返还给驾驶员。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涛 文字/图片/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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