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行人不闯红灯,走人行横道、走人行步道、不翻越护栏、不在道路上乞讨、不发放广告、不销售商品……”8月30日,在长春高速公路客运站,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南关大队的交警和长春高速公路客运站的工作人员,联合对乘客宣传文明出行。
为了起到更好的宣传效果,南关交警还来到高速公路客运站的广播室,利用广播向乘客宣传文明出行。
乘客张女士说:“最近一段时间,长春各主要交通路口都有交警在宣传,我认为挺有必要的。以前行人闯红灯的现象时有发生,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我希望通过这次宣传活动,大家都文明出行,从我做起。”
据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南关大队三中队交警景亮介绍,当天,南关交警和高速公路客运站的工作人员联合开展宣传活动,目的是为了让进站、出站的旅客都参与到文明出行的行动中来,行人、机动车、非机动车各行其道,为共建文明城市尽微薄之力。
据悉,为进一步规范长春市行人、非机动车、超标电动车、摩托车通行秩序,提升全体市民文明交通意识,积极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及市民出行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从8月20日至9月30日,在全市建成区范围内开展为期40天的行人、非机动车、超标电动车、摩托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突出整治四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一)集中整治行人违法。主要包括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不走人行步道、翻越护栏、在道路上乞讨、发放广告、销售商品等违法行为。
(二)集中整治非机动车违法。主要包括上路行驶闯红灯、逆向行驶、占用机动车道、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
(三)集中整治超标电动车违法。主要包括超标电动车违法上路行驶,违法载物、逆向行驶、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
(四)集中整治摩托车违法。主要包括摩托车无牌无证、乱停乱放、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不遵守交通信号灯、逾期未检验、违反交通标志标线、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行、改装、飙车竞驶等违法行为。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涛 文字/图片/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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