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9月10日电 (记者 王恩博)中国银保监会10日对外公布《关于开展养老理财产品试点的通知》称,自2021年9月15日起,在“四地四家机构”开展养老理财产品试点。试点阶段,单家试点机构养老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总规模限制在100亿元人民币以内。
银保监会表示,开展养老理财产品试点,是银行业保险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步推进养老金融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试点工作有利于丰富第三支柱养老金融产品供给,培育投资者“长期投资长期收益、价值投资创造价值、审慎投资合理回报”理念,满足民众多样化养老需求。
据了解,银保监会结合国家养老或金融领域改革试点区域,选择“四地四家机构”进行试点,即工银理财在武汉和成都、建信理财和招银理财在深圳、光大理财在青岛开展养老理财产品试点。
《通知》要求四家试点机构稳妥有序开展试点,做好产品设计、风险管理、销售管理、信息披露和投资者保护等工作,保障养老理财产品稳健运行。同时,坚持正本清源,持续清理名不符实的“养老”字样理财产品,维护养老金融市场良好秩序。
下一步,银保监会及试点地区银保监局将加强对养老理财产品试点工作的监督管理,及时对试点工作进行评估和经验总结,推动理财公司更加深入地服务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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