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日报讯(记者孟凡明)长春市双阳区齐某某、郭某某将非法汽车零部件加工点伪装成废弃民房,私自打渗水井并将加工产生废水直接排放到渗水井内,涉嫌构成污染环境罪,近日被刑事拘留30日。8月30日,双阳区接到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信访案件,反映长青公路长春至双阳方向有一家汽车零部件加工厂私自排放工业废水。接到信访举报后,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双阳区分局立即与区公安部门对接,开展联合分析研判、周密部署,并组织环境执法人员与公安环侦、技侦部门以及第三方生态环境检测机构人员,迅速赶赴现场调查核实、溯源排查、固定证据、取样检测。
现场勘察后,执法人员发现该加工点厂房用树木、杂草、乱石掩盖,伪装成废弃民房,门窗全用布帘子遮挡,排水槽、渗水井等设备都在室内,极为隐秘。执法人员进行了依法勘察询问,确认该加工点未申领营业执照,未办理环保相关手续,从事汽车零部件非法加工不足1月,生产流程包括脱脂、清洗、电解氧化、封闭,未经处理的生产废水通过暗管,直排至私自打的渗水井内。执法人员连夜对该加工点厂房、设备、原料等进行了依法查封扣押,并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开展侦查,最终形成了完整证据链条,于8月31日、9月1日,依法分别对该加工点负责人齐某某、技术负责人郭某某实施30日的刑事拘留。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双阳区分局依法委托处置单位对汽车配件加工点现场和渗井中的废水进行收集处置,并启动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调查评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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