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9月15日起,长春市违法违规停车场专项整治工作进入集中整治阶段。
15日上午,长春市城管局对市区部分拒不整改的违法停车场进行取缔。
在产院胡同与上海路交会处,围挡后的一片公共空地被人擅自圈占改成了收费停车场,执法人员对私自设立的指示牌、起降杆和道闸进行了拆除。在向阳街和长通路交会处,商家门前的公共区域被私设成了收费停车场,执法人员对违规设置的地桩、护栏、指示牌和起降杆等进行了拆除。
据了解,长春市的违法违规停车场专项整治行动于8月23日启动,整治工作将持续三个月,分为组织动员、自行整改、集中整治和全面验收四个阶段。整治的主要内容包括:对擅自占用公共区域的社会停车场、自行圈地开办收费和非收费的停车场全部取缔;拆除老旧小区擅自设立的地桩、地锁、起降杆和道闸;对医院、学校单位包括各企事业单位的内部停车场进行整改规范,确保各类停车场具备相关建设和经营手续。对依法开办停车场经营单位的违法行为,由市建委进行管理,其他违反停车场规定的相关行为的,由市城管局进行管理。
当日,全市共对伪满皇宫博物院门前、国贸大厦门前等7处违法违规停车场进行了取缔。对于市民关心的小区及单位内停车场如何处理,市城管局执法监督处负责人穆春毅介绍说,对于老旧小区居民自治停车场,需社区开具证明并提供场地照片上报各区,由各区统一报备市城管局;对于单位院内不收费停车场,超过50个以上车位的,到市建委备案;不足50个车位的,无需办理备案手续。
穆春毅表示,将对群众反映强烈、拒不整改的违法违规停车场进行重点督办,挂图作战销号管理,发现一处,整治一处,销号一处,加大对违法违规停车场的整治力度。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李志明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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