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是对历史最好的见证,推动历史名城保护与传承,让“城市留下记忆,居民记住乡愁”。2017年10月15日,长春市被国务院批复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保护成为长春市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9月15日,中国吉林网获悉,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中,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持续强化历史名城保护传承,使历史文化焕活力。
中国吉林网注意到,近年来,长春市为了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做了诸多努力。
2010年3月16日,省政府致函长春市人民政府,同意将人民大街街区、新民大街街区、伪满皇宫街区、南广场街区、第一汽车制造厂街区、中东铁路宽城子车站街区批准为历史文化街区。
2013年1月1日,《长春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正式实施,至此,此项工作有了法规“护航”。
接下来,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中,长春将持续这样做:
注重历史文化“大保护、永传承”
在历史街区改造提升中,保持宜行宜居宜业的街路尺度、协调适度的建筑风貌体量,回归对于“人”的关怀,保持富有地方特色的人文生态。
提升人民大街、新民大街等主街路风貌品质,保护老城区“广场统领、轴线放射”等空间形态,推动“放射线 广场 方格网”等巴洛克风格街道空间与现代城市功能的完美结合。
扎根黑土地,守住大粮仓,弘扬新时代闯关东精神。
突出历史文化“再利用、焕活力”
以“一汽”历史街区为源点,打造集科技、艺术、文化于一体,传播红旗品牌文化的新中国红色历史文化区。
以“红旗小镇”为抓手,推动红旗精神沿东风大街不断向前生长,融入智慧安全交通和绿色智谷城市的未来城市模式,探索“生态 社会 信息化”的城市生活服务。
以“新能源汽车”为动能,建设引领长春国际汽车城走向世界的汽车产业标识地、智慧引领东北振兴的先锋地、汇聚英才置业生活的宜居地。
着力打造再现历史、活化利用、市民共享的文创园。
精绣历史文化“微更新、惠民生”
重点实施“微更新”,在“百年长街”人民大街风貌提升改造中,在保持原有空间形态、风貌特色和自然格局的基础上,针对沿街建筑、绿化环境、道路交通、夜景照明等15类要素实施保护提升工程,通过精细“增绿、补绿、还绿、修绿”,增加透绿开敞空间7万平方米,进一步填补城市功能,织补城市肌理,修补城市生态。
系统整合历史文化街区提升与老城区民生改善,实施市政道路和管网改造、城市立面环境改造、城市历史文化塑造、城市绿化亮化美化“四大工程”,已完成三环路以内的老城区改造。
启动了南广场、商埠地等历史文化街区提升工程,有序推进搬迁安置、修缮改造、文化引入、产业培育等惠民工程,使城市更新成果惠及企业居民,使历史文化融入城区改造建成新地标。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陈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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