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是第八个国家烈士纪念日。当日上午,吉林省人民政府在长春市烈士陵园隆重举行烈士光荣证颁授仪式,深切缅怀和褒扬为国家安全、人民幸福英勇牺牲的英雄烈士。副省长刘金波参加颁授仪式,并为烈士遗属颁发烈士光荣证。
将英雄烈士保护纳入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体系,启用烈士光荣证并举行颁授仪式,是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烈士褒扬纪念工作的实际行动,是提升烈士荣誉地位、提高烈士遗属荣誉感、获得感的重大举措。
颁授仪式在雄壮的国歌声中开始。参加颁授仪式相关领导在宣读烈士评定决定后,全体人员向烈士默哀。副省长刘金波、省政府副秘书长贾树城、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厅长黎海滨、省军区政治工作局主任徐开林分别为姚广利、刘吉春、吴承龙、张林4名烈士的遗属颁授烈士光荣证。少先队员向烈士遗属敬献鲜花,深切表达对烈士及烈属的崇高敬意。
学校师生、部队官兵、人民警察、机关干部和群众代表等350余人参加了颁授仪式。
吉林省政府2020年评定的4名烈士:
姚广利,1955年2月出生,吉林省敦化市人,生前系敦化市宫地镇居民。2019年7月31日,姚广利同志在敦化市雁鸣湖黄金水岸大坝,为抢救落水少年生命安全,不惧危险、奋不顾身、英勇牺牲。省政府于2020年4月15日评定姚广利同志为烈士。
刘吉春,1964年5月出生,吉林省磐石市人,生前系磐石市公安局福安派出所民警。2019年3月3日,刘吉春同志在磐石市殡仪馆,为维护社会治安,同歹徒英勇搏斗被杀害。省政府于2020年6月25日评定刘吉春同志为烈士。
吴承龙,1972年11月出生,吉林省汪清县人,生前系汪清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兼汪清县老干部局局长。张林,1986年8月出生,吉林省安图县人,生前系汪清县复兴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兴华村驻村工作队队长。2020年9月7日,吴承龙、张林两位同志在汪清县复兴镇兴华村开展抗洪抢险中,为保护人民生命安全,不惧危险,深入险境转移群众,不幸被洪水卷走,英勇牺牲。省政府于2020年9月20日评定吴承龙同志、张林同志为烈士。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记者 曹逸群 摄影 李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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