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债转股,是指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作为投资的主体,将商业银行原有的不良信贷资产――也就是将企业的债务转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的股权。它不是将企业债务转为国家资本金,也不是将企业债务一笔勾销,而是由原来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间的持股与被持股、控股与被控股的关系,由原来的还本付息转变为按股分红。
债权转为股权后,原来的还本付息就转变为按股分红。国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实际上成为企业阶段性持股的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参与公司重大事务决策,但不参与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在企业经济状况好转以后,通过资产重组、上市、转让或企业回购形式回收这笔资金。
我们现在就来了解一下债转股流程。
1、银行将不良贷款转移给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将债权转换为股权。
2、债转股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成为企业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派员参加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参与企业重大决策,促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变化。
资管公司通过股权投资后可以分享债转股企业经营效益好转所带来潜在收益,也可通过二级市场转让或者上市等方式退出。
Q1:债转股实施机构必须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吗?
A:那倒不是。根据债转股实施机构不同,理论上可以分成三种运作模式:
1、银行对企业债权直接转化为银行对企业股权。但是现行法令明确禁止银行持有企业股权,且银行持有企业股权对银行自身资本消耗很大,所以这个方式不可行。
2、银行将其对企业的债权,打包出售给第三方,债权随之转移给第三方,再由第三方将这笔债权转化为其对企业的股权。包括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也可以是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等第三方实施机构。
3、银行成立子公司,由子公司承接债权并转化为对企业股权。目前四大银行均已公告成立债转股专营子公司。
总体来说通过债转股,一方面可减少银行不良贷款规模,降低不良引发风险的概率;一方面帮助企业去杠杆,减轻经营压力,化解中短期的财务困境。
Q2:那么所有快倒闭的企业都可以实施债转股吗?
A:不,根据银保监会要求,可以实施债转股对象为发展前景好但暂遇困难的优质企业。
不得实施债转股的企业包括:
(1)已停产、半停产、连年亏损、资不抵债,主要靠政府补贴和银行续贷维持经营的“僵尸企业”。
(2)表面是股权投资,实质上是债券投资,具有刚性兑付保本约定的“名股实债”。
来源: 中亿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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