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市场上底层为债券类的信托突然增加,这个跟今年5月8日银保监会就《信托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提出的“信托公司管理的全部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向他人提供贷款或者投资于其他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合计金额在任何时点均不得超过全部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合计实收信托的百分之五十”有关系。为了达标不影响信托公司开展非标业务,信托公司都在大力开展这类产品以达到监管要求。
以往信托公司做的产品绝大部分为非标债权,个别信托公司之前也有设立类似于资金池的项目,投向为债券、票据等,操作模式有点类似基金公司的债券基金,只是流动性差一些,一般会做成3个月、6个月等短期的形式,收益固定。新的产品形式中,主体以地方政府城投公司在交易所发行的私募或者公募债为主,有部分会以资金池的形式出现,但收益固定。
如何选择此类产品呢?
对于底层没有明确债券的项目,信托公司的选择是关键,这类尽量选择大的信托公司,一是业务能力强,二是除非发生大部分的城投债违约,否则信托公司不太容易或者说不好意思推脱责任。
另外一类就是直接标明投资的是某城投的债券,这类就要关注债券的本身的质量,底层一般分为两种,非公开发行(私募债)和公开发行(公募债)的债券,这两种优先选公开发行(公募债)债券。债券本身的分析就跟以前类似,回避地方经济差,有违约记录等例如贵州、内蒙、甘肃等地的债券。优先山东和江苏地区的债券。
此类产品原则上信托公司可以完全撇清自己的义务,不刚兑,毕竟发债是要交易所审核的,完全可以甩锅交易所和地方政府,让投资者承担延期或者亏损风险,至少在追讨欠款上没有以前政信类产品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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