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11月30日,河南省财政厅公告,组建2022~2024年河南省政府债券承销团。
申请加入2022~2024年河南省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的机构,要求为注册资本不低于5亿元或总资产不低于200亿元的银行类金融机构、注册资本不低于10亿元的券商类金融机构。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偿付能力或者净资产状况等指标达到相关行业监管标准,具有较强的风险防控能力。
上届承销团期限内债券承销总量前三位的银行类承销团成员,自动进入下届承销团,并具有主承销商资格。
2022~2024年河南省政府债券承销协议提到,债券发行手续费率比照同期限记账式附息国债的发行费标准,暂时确定为1年期、2年期、3年期0.4‰,5年期、7年期、10年期、15年期、20年期、30年期0.8‰。
具体主承销商和承销团一般成员的投标和承销义务约定如下:
银行类主承销商:最低投标限额为每期债券发行量的15%,最低承销额为每期债券发行量的10%。
券商类主承销商:最低投标限额为每期债券发行量的10%,最低承销额为每期债券发行量的2%。
承销团一般成员:最低投标限额为每期债券发行量的2%,最低承销额为每期债券发行量的0.5%。
单个承销团成员投标额上限无比例限制。
附:关于组建2022~2024年河南省政府债券承销团的公告
2022-2024年河南省政府债券承销协议
河南省政府债券公开发行承销团组建及管理办法
责编:陈玉尧 | 审核:李震 | 总监: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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