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地方政府专项债多了新用途。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允许地方政府专项债合理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这将提升中小银行服务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的意愿和能力。对于专项债在使用范围上的全新突破和尝试,财政和金融界人士如何解读?
近日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释放了新信号,今年新增的3.75万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限额当中,安排一定额度,允许地方政府依法依规通过认购可转换债券等方式,合理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
中央财经大学中财-中证鹏元地方财政投融资研究所执行所长温来成认为,这是专项债在使用范围上的重要突破。一方面,在一些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地区,寻找优质的专项债项目越来越困难;另一方面,中小银行的金融风险需要及时得到化解,补充资本金是精准的风险化解举措。“按照现行制度规定,专项债主要用于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实际上主要还是以基础设施建设和投资为主,而这次用于合理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在制度上是一个新的突破。”温来成说。
本次新政既是专项债使用范围的新突破,也是中小银行资本金补充的新探索。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特聘研究员董希淼表示,尽管近年来部分中小银行通过发行永续债、可转债等方式补充资本,但中小银行可以使用的一级资本工具仍然有限。允许地方政府专项债合理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是一种新尝试,有利于提升中小银行服务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的意愿和能力,背后直指的是保市场主体、保居民就业等宏观政策目标。
董希淼说:“在我国,中小银行数量超过了4000家,数量在银行体系中占比超过99%。中小银行和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门当户对,有天然的相容性。中小银行是服务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的重要力量,所以这次决定允许地方政府专项债合理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有助于增强中小银行资本实力,有助于中小银行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从而更好地服务于保市场主体、保居民就业这样的目标。”
在新政落地的过程中,会议明确,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一定要把握“合理”原则。如何理解“合理”?一个突出的要求是,优先支持具备可持续市场化经营能力的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
温来成认为,要仔细筛选政策帮扶的中小银行,因为专项债是需要还本付息的。“最近几年,我们国家的中小银行发展速度比较快,有一些中小银行在经营运行过程当中暴露了自身在管理上的一些漏洞和风险,所以还是要注意筛选,以保证专项债的还本付息。”
董希淼也表示,要做到“有进有出”,形成良性循环,防止道德风险。“专项债是需要偿还的,所以要对专项债合理补充资本金建立市场化的到期及时退出机制。比如说专项债10年、15年到期之后怎么来偿还,这个是需要进一步完善的。”(记者刘柏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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