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非标融资类业务遭遇严监管的行业背景下,信托公司的政信业务也面临转型压力。随着城投债市场的不断扩大,以及市场对城投债资产的认可度的不断提高,信托公司可通过开展城投债业务,实现政信业务的转型升级。
一、当前政信业务面临转型压力
(一)政信业务在资金信托中的占比不断提高
政信业务一直是信托公司信托业务的重要业务领域,近十年来业务规模整体呈现稳步上升态势。随着行业信托资产规模自2017年末后逐步下降,政信业务规模也有所下降,但在资金信托中的占比逐季提高,2019年以来政信领域新增信托项目金额占比也已逐步回升。截至2020年6月底,基础产业信托规模余额达到2.89万亿元,在资金信托中的规模占比达到16.37%。
(二)现有政信业务模式面临较大挑战
一是2020年以来监管持续要求信托公司压缩融资类业务,传统的非标政信融资业务也在压缩范围之内。5月下发的资金信托新规征求意见稿,对非标业务规定了多项比例限制。7月,人民银行等四部委下发的标债资产认定规则,进一步明确了标债资产的认定标准,并堵住了“非非标”的漏洞。在多重监管要求下,包括传统政信业务在内的融资类信托业务将受到较大限制,信托公司亟需尽快优化业务模式,业务转型势在必行。
二、城投债业务成为地方融资的重要途径
近年来,国务院、财政部等下发多项文件强调严控地方政府债务,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行为,并要求加快推进城投平台的市场化转型。为了化解地方债务压力,城投平台逐渐从非标融资转向项目贷款、城投债、PPP、盘活存量等多元化、显性化融资方式。
(一)城投债是地方政府降低融资成本的重要方式
多地城投严控高成本融资,城投债面临发展机遇。4月份以来,作为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重要举措,盐城、泰州等江苏多地要求严控城投企业融资成本的政策,盐城明确提出原则上今年年底完成成本8%以上融资清退,6月份云南亦要求省属国企严控新增债务,同时要求所有高于6.5%的利率,特别是大于7%的必须千方百计换掉,并严禁再有类似(新增融资)。为平稳推进地方债务置换,且近期城投债到期规模仍然较大,预计城投债仍将保持较大发行规模,资金用途仍以借新还旧为主,因此城投债投资的信用风险仍然较低。
(二)城投债已得到市场资金的认可
现阶段市场资金对城投债较为认可,城投债是当前市场主流的配置资产之一。在当前的市场条件下,城投债的信用资质整体较高,信托公司也亟需抓住机遇,分享市场业务机会。
第一,近年来随着市场利率下行,优质城投公司的融资状况也逐渐好转,城投债发行规模大增,目前城投债存量规模可观,且净融资额回升。2020年上半年,城投债发行规模已达2.13万亿元,净融资规模约1万亿元,均创历史新高。根据Wind数据,存量数据方面,截至9月15日,城投债总存量12331只,余额10.28万亿,较年初分别增加1926只、存量规模增长1.30万亿,存续债城投公司2305家,较年初增长19家。从城投债各月净发行额来看,根据通联数据,2017-2018年间城投债经过一段时间的回落后,2019年以来净融资额呈现回升态势,且在2020年的三四月份均超过了3000亿元。
第二,二级市场投资方面,市场对城投债的认可度也不断提高。根据中航证券分析,近三年高收益城投债成交规模较大的区域主要分布在江苏、湖南、贵州和四川,以上省份的城投债交易较为活跃,二级市场流动性较好,这与以上省份城投债发行规模较大有关。
三、信托公司开展城投债业务的主要思路
(一)城投债投资符合政信业务转型方向
从未来的监管导向看,标品信托业务将是信托公司必须着力开展的业务,债券投资将是信托公司标品信托业务的重要内容。一方面,受资金信托新规的影响,非标债权融资业务将受到较大限制,信托公司非标债权融资业务的开展必须有一定的投资类业务规模。另一方面,相较于权益投资业务而言,标债投资风险较低,业务难度较小,也更容易被投资者所接受,因此,城投债业务符合信托公司政信业务的转型方向,城投债投资将成为信托公司标品投资业务乃至投资类业务的重要选择。
(二)信托公司城投债业务的主要参与方式
一是参与城投债一级市场投资。信托公司参与城投债一级发行是政信业务的又一类私募投行模式,是对现有政信业务模式的扩展和补充,同时也是政信业务实现从非标融资模式向标准化固收类业务模式转型的重要方式。信托公司可使用固有资金及信托资金直接在城投债发行阶段进行投资,其中信托公司固有资金的参与有利于维护与城投债发行主体的合作关系,固有资金通过信托计划参与同时有利于信托产品的发行。
二是参与城投债二级市场投资。根据Wind数据,城投债市场中,从品种结构来看,城投债共有十余个品种,其中公司债、中期票据、企业债和定向工具规模较大,且中期票据、定向工具和公司债呈现逐年快速增长的态势;从评级结构来看,有明确评级的城投债中AAA级规模最大,AA 次之,AA再次之,AA-和A-1评级规模较小;从期限结构来看,大多数城投债期限位于3-10年之间,其中以5-7年期为最多;从省份区域来看,江苏省城投债存量规模最大,占比接近城投债市场的两成,浙江、四川、湖南、山东等省份存量规模也较大;从资金用途来看,城投债以借新还旧额为主。信托公司可根据相应信托产品的特点和资金的诉求在城投债的品种、评级、期限、区域等方面进行选择和投资。
三是参与城投债发行与承销。发行方面,信托公司主要通过作为以城投资产为基础资产的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发行主体,参与形成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底层资产,以及担任资产证券化业务中的SPV的方式参与其中。承销方面,信托公司可借助参与城投债一级市场发行和二级市场投资的资金优势,逐步介入城投债承销业务。
四是灵活设计基金化产品。信托公司可采取基金化投资模式直接投资新发行或存量城投债,根据业务策略和投资资金的偏好设计类现金管理类信托产品、固定收益类信托产品、股债混合型产品等。
(三)信托公司城投债业务其他可探讨的业务模式
一是联动模式,包括投贷联动或融销投联动等。例如,信托公司在开展政信业务的过程中,可对融资客户提供投贷联动等综合金融服务,一方面为融资方持续提供非标融资服务,另一方面服务于融资方的发债融资。再如,信托公司可综合利用投资、资产证券化、承销资格等,对信托公司盘活存量城投资产开展的资产证券化业务中,在担任发行人的同时提供资金或以承销商身份参与销售环节。
二是服务信托模式。除传统的通过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以城投资产为底层资产形成标准化债券外,信托公司还可利用制度优势和服务能力,为委托人提供财产监督、保障等其他受托服务。例如,就委托人投资城投债的风险保障诉求,可通过信托合同形式、债权转让等方式构造主债权,同时以此增加抵押或保证等担保措施,在信托产品层面构造外部增信。
本文源自中诚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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