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从吉大南校到龙嘉机场收费352元网络爆料事件的调查通报
2020年1月11日,我局舆情监测到有网友在微博上爆料1月10日打车从吉大南校到龙嘉机场,计价器显示314元,加上过路费共计被收取352元乘车费。对此,我局立刻对该事件进行调查,现将事件调查结果通报如下:
2020年1月10日,车号为吉AZ2809白班驾驶员孙某,搭载乘客从吉大南校到龙嘉机场,正常营运里程48.6公里,实际车费176元。因该车违法在车内使用计价器干扰设备,计价器显示金额为314元。乘客当场提出异议后,司机孙某微信返还乘客180元,当日实际收取车费172元。
对于司机擅自使用计价器干扰设备的违法违规行为,我局已依法立案。依据《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款,涉事司机将面临5000元的行政处罚。对于该案涉及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将移交相关主管部门处理。
我局将对出租车违法、违规行为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欢迎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监督长春出租车服务质量,共同塑造文明,有序的出租车运营秩序。
长春市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
2020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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