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更快、更好的完成我市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扫清除净”的工作目标,进一步纯净公安队伍。1月9日下午,珲春市公安局党组成员、纪检书记黄敏主持召开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查自纠动员部署会议,宣布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为期两周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查自纠活动。
会上,黄敏书记宣读了《珲春市公安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查自纠活动方案》,并代表市公安局党组与基层科所队长签订了责任状,并要求各部门层层落实主体责任。
会议要求,各部门要以更高站位、更大力度、更强声势、更佳效果,持续深入地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深刻认识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各部门负责人要从自身做起,做好表率,将队伍教育管理摆在首位,坚决杜绝民警、辅警充当“保护伞”问题发生。市公安局纪委和扫黑办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使全局切实形成整体作战、深度打击、不断纵深的斗争格局。
据了解,此次自查自纠活动中,珲春市公安局专门成立了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着力从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线索摸排、提升打击力度;严格自查、自省,拒当“保护伞”等三个方面进行。旨在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拍蝇”相结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最大限度地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的空间和条件。进一步督促珲春市公安局各单位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体责任,防止个别单位、个人产生对黑恶违法犯罪活动“不愿打、不敢打、不真打”的畏难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