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
1月11日,长春市报告4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为做好长春市返通来通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1月5日以来,凡到过长春市,特别是长春市绿园区人员,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到所在社区(村屯)报备,自觉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和相应管控措施,如未按要求报备,造成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近期非必要不前往长春市,如必须前往,务必做好个人防护,返通后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和社区(村屯)报备,并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三、严格做好个人防护,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不扎堆、少聚会、少聚餐,出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
四、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科学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就地就近到发热门诊就医,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通化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月11日
通化市
关于做好黑龙江绥化市
返通来通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1月10日,黑龙江绥化市望奎县报告本地无症状感染者2例,为做好黑龙江绥化市返通来通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12月27日以来,凡到过黑龙江绥化市,特别是到过绥化市望奎县的人员,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到所在社区(村屯)报备,自觉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和相应管控措施,如未按要求报备,造成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近期非必要不前往黑龙江绥化市,如必须前往,务必做好个人防护,返通后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和社区(村屯)报备,并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三、严格做好个人防护,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不扎堆、少聚会、少聚餐,出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
四、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科学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就地就近到发热门诊就医,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通化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月11日
白城市
白城市常态化疫情防控
指挥部通告(第43号)
2021年1月9日,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报告2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月11日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报告4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系由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输入。为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科学精准做好全市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0年12月27日以来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2020年12月29日以来长春市绿园区返(来)白人员,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属社区(村屯)和单位登记报备,如实报告相关信息,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并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二、各社区(村屯)要继续强化网格化排查,对上述地区返(来)白人员立即开展摸排登记,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和健康随访。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要主动开展排查,及时掌握本单位工作人员及其家庭成员曾到上述地区情况,并向所在地的社区(村屯)报告。
三、近期国内多地发生本土疫情,提醒广大群众如非必要,不要前往疫情发生地有关区域,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前往的要及时向所属社区(村屯)、单位报备,务必做好个人防护。返程后配合落实相应防控措施。
四、提醒广大群众购买冷链、海鲜等食品到正规商场、超市购买,购买时注意查验追溯证明、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等“四证”,不购买无合格证的进口冷链食品或网购冷链食品。收到邮件、快递时注重做好消杀,避免接触感染。
请广大群众要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餐、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习惯。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可疑症状,要在做好自我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白城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月11日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
截至1月10日24时,黑龙江省绥化市新增8例无症状感染者;吉林省长春市新增4例无症状感染者;河北省新增82例新冠肺炎疫情确诊病例。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防控策略,巩固全区疫情防控成果,严防疫情出现反弹,切实保障全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长白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黑龙江省绥化市、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河北省石家庄市返(来)区人员开展排查管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严格履行报告制度
针对12月27日以来,从黑龙江省绥化市、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河北省石家庄市返(来)我区人员,要提前向所属社区(村)报告登记,如实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如有瞒报、漏报、迟报、不报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加大排查管控力度
各区要对12月27日以来从黑龙江省绥化市、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河北省石家庄市返(来)我区人员开展地毯式排查,切实做到不落一人、不漏一户,并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辖区内各宾馆、酒店、旅店、网吧、洗浴等各类住宿场所要严格落实住宿人员登记制度,详细询问旅居史,如发现上述重点地区旅居史人员要立即上报。
12月27日以来从黑龙江省绥化市、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需提供入区前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码”或“通行码”绿码,对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须第一时间于我区集中隔离点接受核酸检测,或进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对12月27日以来自河北省石家庄市高风险区(藁城区)返(来)我区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对从其余中风险区(以疫情防控指挥部信息排查组名单为准)返(来)我区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对从其他非中高风险区的重点地区返(来)区人员,需提供入区前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合理安排假期出行
提醒广大群众要切实提高疫情传播的防范意识,全面做好自身防护,尽量减少出行,如非必要不要前往黑龙江省东宁市、绥芬河市、黑河市、绥化市,辽宁省大连市、沈阳市于洪区、皇姑区、铁西区,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北京市朝阳区、顺义区,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河北省石家庄市及邢台南宫市等重点地区。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前往的,要及时向本部门、本单位报备,返程前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报告抵达日期,并配合相关部门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四、强化重点场所监管
辖区内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冷库、餐饮企业等重点场所,要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畜禽肉类、水产品等重点品种抽查检测工作,严格落实市场卫生清扫、环境消杀、换气通风、经营人员个人防护等措施,确保全链条、全流程食品安全。开放的室内公共场所要周密妥善安排落实限制人员流量、现场扫“吉祥码”、“行程码”、测量体温等措施。
即日起长白山景区对无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上述重点地区游客暂停售票,暂停接待河北省石家庄市中高风险区游客;辖区内各住宿接待场所暂停接待无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上述重点地区入区住宿人员,禁止接待中高风险区入区住宿人员。
五、切实提高防范意识
请辖区群众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会、不聚餐,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不随地吐痰、不乱倒垃圾,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或肘袖遮掩口鼻,用餐时倡导分餐,使用公筷、公勺;进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车站、餐饮店等公共场所,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主动出示“健康码”;购买生鲜肉类时尽量不要直接接触,做饭时案板、菜刀、餐具都要做到生熟分开并及时彻底清洗;处理生鱼海鲜生肉后都必须马上洗手消毒;食物要煮熟烧透,不食用生冷食物。
同时,鼓励广大居民群众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对掌握黑龙江省东宁市、绥芬河市、黑河市、绥化市,辽宁省大连市、沈阳市于洪区、皇姑区、铁西区,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北京市朝阳区、顺义区,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河北省石家庄市及邢台南宫市等重点地区及境外旅居史返(来)我区人员线索的,要及时向所在社区和卫生健康部门反映情况。
上述管控措施视疫情发展情况随时做出调整。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月11日
舒兰市
舒兰市关于加强
对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
返(来)舒人员排查管控的公告
根据绥化市卫生健康委官网发布:截至1月10日8时,绥化市新增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2例。据悉,2021年1月9日,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人民医院在门诊就诊患者“应检尽检”中发现阳性病例1例。在其密接者核酸检测中,发现阳性病例1例。以上2人系母子关系,共同居住。经绥化市疾控中心复核,市县两级专家组论证,此2人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目前,望奎县已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并对当地教育机构、娱乐场所、个人诊所等重点部位采取了关停措施,对养老机构实行封闭式管理,同时要求停办红白喜事等聚集性活动。为严防疫情输入我市,切实从源头上消除疫情风险隐患,按照《舒兰市新冠肺炎疫情输入风险防控触发机制》工作要求,现对12月27日以来自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返(来)舒人员采取如下管控措施:
一、12月27日以来凡是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返(来)舒人员,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属社区(村屯)和单位登记报备,并签订《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返(来)舒人员疫情防控承诺书》。如出现瞒报、漏报等情况,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二、对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返(来)舒人员严格按照《关于加强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返(来)舒人员管控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官方公布相关地区风险等级前,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暂时按照中风险地区管理(管理办法居家隔离14天,进、中、出3次核酸检测)。没有核酸检测阴性相关证明信息的人员,到达我市后立即进行核酸检测。
三、通过社区、村(屯)排查,单位、学校、公共场所入门测温,医疗机构预检分诊,药店实名制信息登记等“哨点”发现的发热病人,实行就地隔离管控,并及时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告,拨打120,专人专车送至发热门诊就诊,形成“闭环式”管理。
四、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冷库、餐饮企业等重点场所,要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畜禽肉类、水产品等重点品种抽查检测工作,持续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健康监测,严格落实市场卫生清扫、环境消杀、换气通风、经营人员个人防护等措施,确保全链条、全流程食品安全。开放的室内公共场所要周密妥善安排落实限制人员流量、现场扫“吉祥码”、测量体温等措施。各开放景区要建立完善门票分时段预约制度,引导错峰出行,禁止接待来自重点地区的旅游团组,减轻外来人员管控压力。
五、科学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良好生活习惯;不聚会、不聚餐、不聚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改变传统饮食习惯,倡导公筷公勺和分餐进食。选择安全放心原料,食物烧熟煮透,不吃生冷食物,拒绝食用野生动物,减少疾病传染的可能性。鼓励和倡导采取自驾游、自助游等方式安全出游。同时建议我市居民非必要,不要前往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等疫情风险地区。
六、广大居民群众要积极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对掌握从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及境外旅居史返(来)舒人员线索的,及时向卫生健康部门反映情况,我们将对线索提供人相关信息进行严格保密,线索举报电话:0432-68260806。
舒兰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11日
磐石市
根据绥化市卫生健康委官网发布:截止1月10日8时,绥化市新增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2例。据悉,2021年1月9日,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人民医院在门诊就诊患者“应检尽检”中发现阳性病例1例。在其密接者核酸检测中,发现阳性病例1例。以上2人系母子关系,共同居住。经绥化市疾控中心复核,市县两级专家组论证,此2人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目前,望奎县已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并对当地教育机构、娱乐场所、个人诊所等重点部位采取了关停措施,对养老机构实行封闭式管理,同时要求停办红白喜事等聚集性活动。为严防疫情输入我市,切实从源头上消除疫情风险隐患,按照《磐石市新冠肺炎疫情输入风险防控触发机制》工作要求,现对12月27日以来自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返(来)磐人员采取如下管控措施:
一、12月27日以来凡是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返(来)磐人员,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属社区(村屯)和单位登记报备。如出现瞒报、漏报等情况,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二、对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返(来)磐人员严格按照《关于加强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返(来)磐人员管控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官方公布相关地区风险等级前,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暂时按照中风险地区管理(管理办法:居家隔离14天,进、出2次核酸检测)。没有核酸检测阴性相关证明信息的人员,到达我市后立即进行核酸检测。
三、通过社区、村(屯)排查,单位、学校、公共场所入门测温,医疗机构预检分诊,药店实名制信息登记等“哨点”发现的发热病人,实行就地隔离管控,并及时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告,拨打120,专人专车送至发热门诊就诊,形成“闭环式”管理。
四、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冷库、餐饮企业等重点场所,要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畜禽肉类、水产品等重点品种抽查检测工作,持续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健康监测,严格落实市场卫生清扫、环境消杀、换气通风、经营人员个人防护等措施,确保全链条、全流程食品安全。开放的室内公共场所要周密妥善安排落实限制人员流量、现场扫“吉祥码”、测量体温等措施。各开放景区要建立完善门票分时段预约制度,引导错峰出行,禁止接待来自重点地区的旅游团组,减轻外来人员管控压力。
五、科学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良好生活习惯;不聚会、不聚餐、不聚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改变传统饮食习惯,倡导公筷公勺和分餐进食。选择安全放心原料,食物烧熟煮透,不吃生冷食物,拒绝食用野生动物,减少疾病传染的可能性。鼓励和倡导采取自驾游、自助游等方式安全出游。同时建议我市居民非必要,不要前往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等疫情风险地区。
六、广大居民群众要积极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对掌握从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及境外旅居史返(来)磐人员线索的,及时向卫生健康部门反映情况,我们将对线索提供人相关信息进行严格保密,线索举报电话:0432-65223805。
磐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11日
吉林市龙潭区
龙潭区关于加强长春市绿园区
疫情输入防控工作的公告
(第66号)
2021年1月11日,长春市卫生健康委官网发布:1月11日0-8时,吉林省长春市报告4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为严防疫情输入,经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即日起对长春市绿园区按照中风险区管理。为认真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年1月5日以来长春市绿园区来(返)龙人员,应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告,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并配合属地严格落实相应风险等级管控措施,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2021年1月5日以来长春市绿园区来(返)龙人员需持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码”或“通行码”绿码,不能提供的人员要按疾控中心安排进行核酸检测,所有长春市绿园区来(返)龙人员均要接受14天健康随访。若当地连续14天无续发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发生,排查管控措施自动撤销。
三、各乡(镇)街道、社区(村屯)要继续加强网格化日常管控,做好长春市绿园区来(返)龙人员追溯排查,继续做好对中高风险地区、其他重点地区以及境外来(返)龙人员的排查管控工作。
四、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疗机构要主动开展排查,及时掌握本单位工作人员及其家庭成员曾到长春市绿园区情况,并向所在地的社区(村屯)报告;各宾馆、酒店等住宿场所要主动排查长春市绿园区来(返)龙人员,并进行报告;各发热门诊、医疗机构、诊所、药店、社区(村屯)等充分发挥“哨点”作用。
五、近期如非必须不要前往长春市绿园区,如必须前往,应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备,并务必做好个人防护;从长春市绿园区返龙前主动联系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屯),返龙后按照我区的相关防控措施执行。
六、广大市民要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会,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醒广大市民,冬季为呼吸道传染病频发多发的季节,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可疑症状要在做好自我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或劝导就医。就诊时主动报告流行病学史和接触史。市民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中要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七、全体居民要遵守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各项决定、通知、公告,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指南,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了解相关信息请关注“精彩龙潭”微信公众号。不履行报告义务、违反防疫规定等违法行为,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63644178
龙潭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11日
吉林市昌邑区
昌邑区关于加强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
返(来)吉人员排查的公告
根据绥化市卫生健康委官网发布:截止1月10日8时,绥化市新增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2例。为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防控策略,切实巩固全区疫情防控成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12月27日以来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返(来)吉人员抵吉后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属社区、村(屯)和单位登记报备,对无法提供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健康码”或“通行码”绿码的人员,须第一时间接受核酸检测。上述人员需如实报告相关信息,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并配合社区(村)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各乡(镇)街、社区(村)要继续强化网格化日常管控要求,立即通过入户走访、张贴公告、微信群发布等形式,开展持续性拉网式排查。
三、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社会经营主体要认真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注意做好入口处登记、扫码测温、工作人员健康监测、疫情防控宣传等工作。农贸(集贸)市场要做好卫生清扫、环境消杀、换气通风、从业人员个人防护等措施。冷链食品相关企业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排查、检测、管控等各项措施。各宾馆、酒店、旅店和民宿等重点场所经营者要承担起对外来人员的管理责任,认真做好身份证核查、扫行程码或健康码、测温、登记等工作,发现重点地区返(来)吉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报告。发热门诊、医疗机构、诊所、药店等“哨点”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加强监测力度,做到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早发现”,并按要求“早报告”,不得瞒报、漏报、迟报。
四、近期如非必要不要去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前往的要及时向所属社区、村(屯)、单位报备。返程前主动向居住地所属社区、村(屯)、单位报告抵达日期,并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五、广大居民要养成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的良好生活习惯;倡导公筷公勺和分餐进食;选择安全放心原料,食物烧熟煮透,不吃生冷食物,拒绝食用野生动物,减少疾病感染风险;鼓励和倡导采取自驾游、自助游等方式安全出游;冬春季是流感多发期,要做好预防。如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及时向所属社区、村(屯)报告,及时主动就医。
昌邑区疫情防控公开电话:0432—62779690。
吉林市昌邑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11日
吉林市船营区
船营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长春市绿园
返(来)吉人员排查管控的公告
根据长春市卫生健康委官网发布:1月11日0-8时,吉林省长春市报告4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系由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输入。目前,对上述人员所有追踪到的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已全部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并已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为严防疫情输入,持续巩固我区疫情防控工作成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严格履行报告制度。1月5日以来长春市绿园区返(来)吉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属社区、村(屯)和单位报告登记,对无法提供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健康通行码”的人员,须第一时间接受核酸检测。上述人员需如实报告相关信息,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并配合做好隔离管控、核酸检测、健康随访等工作。
二、强化排查管控机制。对1月5日以来长春市绿园区返(来)吉人员按照中风险区管理。各社区、村(屯)要继续强化网格化管控要求,严格落实排查管控机制,做好对长春市绿园区返(来)吉人员的排查登记和管控工作。各企事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开展内部排查,并主动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备。宾馆、旅店、招待所、出租房、民宿、网吧、洗浴等各类住宿场所要严格落实住宿人员登记制度,如发现长春市绿园区旅居史人员立即报告。
三、安全合理安排出行。请广大辖区居民安全合理安排出行,切实提高疫情传播的防范意识,全面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近期尽量避免前往长春市绿园区,如确有特殊情况需离开,必须及时向本单位、居住地所在社区(村)报备,返程前主动报告抵达日期,并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四、强化日常防护意识。请广大辖区居民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会、不聚餐,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不随地吐痰、不乱倒垃圾,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或肘袖遮掩口鼻,用餐时倡导分餐,使用公筷、公勺;购买生鲜肉类时尽量不要直接接触,做饭时案板、菜刀、餐具都要做到生熟分开并及时彻底清洗;处理生鱼海鲜生肉后都必须马上洗手消毒;食物要煮熟烧透,不食用生冷食物。
五、严格企业商户防控。辖区各类企业、商户要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坚决实行测温、扫码,必须佩戴口罩,对经营场所定期进行通风消毒。倡导提供线上预约、订单派送、错时错峰服务,控制人员数量,减少人群聚集。
广大辖区居民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第一时间向社区(村)、单位报告,或者拨打船营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24小时公开电话,由专车闭环转运至指定医院发热门诊诊疗,就医过程中主动告诉医生自己近期的活动情况及接触史。社区(村)、单位、药店、个体诊所发现发热人员,第一时间向船营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船营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24小时公开电话:0432-64831518。
船营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11日
桦甸市
根据长春市卫生健康委官网发布:1月11日0-8时,吉林省长春市报告4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系由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输入。目前,对上述人员所追踪到的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已全部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并已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目前,长春市绿园区按照中风险地区管理。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切实巩固全市疫情防控成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要严格履行报告制度。1月5日以来长春市绿园区返(来)桦人员需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村屯)或所住宾馆报告,如实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配合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立即向社区(村屯)工作人员报告,由专人专车转运至定点医院就诊。
二、要加强网格化排查。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乡镇、街道、社区(村屯)要继续强化网格化日常管控要求,做好对1月5日以来长春市绿园区返(来)桦人员的排查登记和管控工作。住宿单位要严格落实住宿人员登记制度,要详细询问旅居史,如发现上述重点地区旅居史人员立即报告。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公共场所、重点场所、文化娱乐场所等重点部位要对进入人员严格落实扫码、测温、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如发现上述重点地区旅居史人员立即报告。畅通举报渠道,鼓励广大群众对未按照要求落实防控措施的重点人员进行有奖举报,充分发挥“群防群控”的作用。提醒广大市民群众不要前往发生疫情地区。
三、要加强重点场所监管。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冷库、餐饮企业等重点场所,要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畜禽肉类、水产品等重点品种抽查检测工作,持续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健康监测,严格落实市场卫生清扫、环境消杀、换气通风、经营人员个人防护等措施,确保全链条、全流程食品安全。开放的室内公共场所要周密妥善安排落实限制人员流量、现场扫“吉祥码”、测量体温等措施。各开放景区要建立完善门票分时段预约制度,引导错峰出行,禁止接待来自重点地区的旅游团组。
四、要强化居民防护措施。冬季是各类传染病的高发期,建议广大市民积极接种疫苗,科学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良好生活习惯;不聚会、不聚餐、不聚集;倡导公筷公勺和分餐进食。选择安全放心原料,食物烧熟煮透,不吃生冷食物,拒绝食用野生动物,减少疾病传染的可能性。鼓励和倡导采取自驾游、自助游等方式安全出游,不到有疫情的地区出行。
监督举报电话:0432-66237884
0432-66272992
桦甸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11日
东丰县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
2021年1月11日,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报告4例无症状感染者。按照省、市工作部署要求,立即对2020年12月27日以来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2021年1月5日吉林省 长春市绿园区返(来)东丰人员开展排查管控。其中:黑龙江绥化市返来东丰人员按中风险管控(居家隔离14 天、核酸检测3次),望奎县返来东丰人员按高风险管控(集中隔离14 天,核酸检测3次);长春绿园区返来东丰人员按重点地区管控(核酸检测1次,健康随访14天),长春市绿园区大禹华邦B区、绿园区蓉桥壹号C区返来东丰人员按中风险管控(居家隔离14天、核酸检测3 次)。
东丰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11日
来源:吉林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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