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1月11日新华社报道,江苏省教育厅近日出台关于加强与改进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明确中小学、幼儿园的家庭教育指导职责,并根据不同阶段青少年儿童发育成长特点,明确学校提供家庭教育指导的重点内容。
早在2015年10月,教育部发布的《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便提出,“充分发挥学校在家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家长参与、学校组织、社会支持的家庭教育工作格局。重庆、贵州、山西、江西、江苏等地也先后出台了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明确规定学校在家庭教育中应承担“指导”责任。
指导家庭教育渐渐成了学校的一项重要职能,但具体如何开展和落实,显然要注意分寸的把握,也要有更明确、细化的规定。一方面,学校指导家庭教育要防范“刻板”“僵化”,也要防止逾越边界。另一方面,家庭教育往往气氛轻松活跃,学校则是制度化教育,让学校指导家庭教育,要注意专业化、制度化影响家庭教育的多样性、灵活性。同时,学校指导家庭教育,还要注意减少无意义的互动,提供更多专业性内容。
此次江苏明确学校提供家庭教育指导的重点内容,比如,要求幼儿园要重点指导家长带领幼儿感知家乡和祖国的美好,培养劳动意识;小学要指导家长保证儿童每日睡足10小时,不盲目攀比学习成绩,定期检查视力;初中要针对少年青春期身心变化,适时适度开展性教育,预防网络游戏成瘾和手机依赖;高中要重点引导青少年树立国家意识和理想信念,确立职业生涯规划……这样的要求合乎家庭教育规律,也能够让学校在进行家庭教育指导时有所遵循,避免“抓瞎”和不当干涉。
赋予学校指导家庭教育的职能,不仅是学校对家庭的“单向输出”,更是在增加“双向互动”、促进家长与学校在育人大计上的相得益彰。期待更多地方的教育部门能够依据本地实际,开展并加强学校对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的学习、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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