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和省公安厅要求,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组织全省交警部门落实保障措施构筑“绿色通道”,开辟救助渠道,切实保障救护车辆、防疫车辆及医护人员、防疫药品、医疗器械、重点生活物资等疫情防控运输车辆的优先通行,确保各类生产生活必需品、民生物资运输通道畅顺。
一、保障服务对象
1.持有交通运输部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的车辆。
2.未持证但经核实确属于运输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的车辆、运输民生应急物资的车辆。
二、省内各地24小时联系电话
疫情防控应急运输车辆在通行时遇到问题的,可拨打上述电话获取帮助。为确保疫情保障工作顺利开展,无关人员请勿拨打骚扰电话,造成后果的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作者:吉林日报全媒体记者 董鹏宇 责编:王小东免责声明:本网站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如自行使用本网资料发生偏差,本站概不负责,亦不负任何法律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