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白山市
曲家营水库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划定(调整)方案的批复
吉政函〔2020〕23号
白山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呈报曲家营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区划(调整)请示》(白山政文〔2019〕69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市上报的白山市曲家营水库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方案。
二、调整后的白山市曲家营水库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准保护区总面积共约262.7平方公里,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一级保护区面积约10.6平方公里,分为水域和陆域两部分。水域范围为曲家营水库587.2米高程线以下全部水域;陆域范围为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东、西两侧分别外延至东、西分水岭,南侧外延至“红土崖河入库口—珠宝沟河入库口—里珠宝沟河入库口”弧形连接线以南200米处的区域。二级保护区面积约35.4平方公里,范围为一级保护区南侧边界上溯至马道沟(含西向延长线至流域分水岭),东至088县道,西至流域分水岭之间的区域。准保护区面积约216.7平方公里,范围为二级保护区南侧边界上溯至白山市—通化市行政区域分界线,东至大境沟乡八三线公路,东南至老岭山脉分水岭,西南至横道村岭,西至大通沟、车道岭之间的区域。
三、你市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在相关规划中严格落实保护范围和保护措施,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管理、保护和监测,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同时,不得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立矿业权。
特此批复。
附件:白山市曲家营水库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准保护区拐点坐标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20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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