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起,对于长春市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话题引起了市民的广泛热议,当年,朝阳区省委老干部局宿舍、邮电小区、新华小区等老旧居民楼加装的电梯都已经投入使用。
今年1月,长春市政府办公厅再次下发了一则《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指导意见(试行)》(下简称《意见》),更加明确了加装电梯小区的范围以及资金筹措等方面的内容。
中国吉林网注意到,该《意见》首先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实施范围进行了4项“规范”,即: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四层及以上(不含地下室)无电梯非单一产权住宅,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有住房;未列入危房改造和征收范围及计划;具有合法的权属证明;符合现行城市规划、建筑设计、消防和结构等法律法规。
而对于想安电梯的居民普遍关心的“费用”,该《意见》也做出了说明:
所需资金采取业主自筹、政府补助等渠道筹集。业主也可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启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业主自行协商所需建设资金、运行资金、维护资金的分摊比例和出资方式。资金分摊参考比例如下:第一、二层为0,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5,第五层2,第六层2.5,第七层3,依此类推。以上分摊比例系数仅供参考,最终以业主协商结果为准。
同时,政府还会对电梯给予补助:
按照市以下财政管理体制与现行城建领域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市财政对各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补助标准为:2021至2022年每部电梯20万元,2023年每部电梯15万元,2024至2025年每部电梯10万元。区级财政补助政策标准自行制定。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可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
而除了上述几点,市民比较关心的还有另一个问题:那就是如何“统一意见”?
中国吉林网也从采访中找到了答案。
3月9日,记者联系了长春市朝阳区湖滨社区,该社区管辖内的威尼斯花园小区正在对加装电梯一事进行“业主协商”阶段。
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事由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全权负责,包括业主们的意见以及对接电梯公司,社区则负责沟通和协商。
中国吉林网了解到,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须经本单元专有部分建筑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参与表决专有部分建筑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此外,加装电梯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的业主同意。
那么,电梯安装之后,后续维护怎么办?
中国吉林网在采访中了解到,电梯是特种设备,电梯加装之后还涉及如何管、怎样用、各类运行费用怎样分摊等不可避免问题。
目前从国内媒体报道各省案例来看,特种设备每年需要安检,后续维修、安检以及电费还需要一定费用,需要由使用居民承担。就目前长春而言,每部电梯维护费用每年4000元左右,电费运行费用每年1200元,仍将由业主协商分摊。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李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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