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发消费潜能,进一步推动大宗商品消费升级,由长春市商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共同主办的长春市“幸运派大礼·发票抽红旗”促消费活动,于2021年3月1日开启,活动截止2022年1月30日。为期近一年的活动,拟投入资金2000万元,用于发票抽红旗品牌汽车活动资金,旨在通过抽奖活动的蝴蝶效应,提振居民消费信心,进一步拉动消费。
活动期间,消费者凭发票参与抽红旗品牌汽车活动。个人在长春市注册登记实体消费场所消费支出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单张发票金额在200元及以上,自动进入发票抽奖系统进行抽奖。每期设置一等奖1名,奖励价值40万元一汽红旗H9品牌汽车1台;二等奖2名,各奖励价值30万元一汽红旗H7品牌汽车1台;三等奖5名,各奖励价值20万元一汽红旗H5品牌汽车1台。需要特别提醒的是,车辆交易的手续费、一切税费(含偶然所得税)由中奖消费者个人承担。
活动开启后,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月30日,每月10日14:00,将在长春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直播间(市政府4区3楼民生直播间)抽奖一次,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每月下旬组织一次颁奖活动,共抽奖10期,组织颁奖活动10次。
长春市注册登记的实体店在3月1日至3月31日开具的发票为第1期(4月10日)抽奖有效发票,第2期(5月10日)抽奖的发票开具时间为4月1至4月30日,第3期(6月10日)抽奖的发票开具时间为5月1至5月31日,以此类推,本次活动最后一期参与抽奖发票的开具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10日进行抽奖)。自中奖号码公布之日起15日内为兑奖时间(兑奖截止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未兑奖的视为自动放弃兑奖。原则上,中奖车辆实际成交价格,超出奖金限额部分由中奖者补齐,未达到奖金限额部分不退现金。车辆交易的相关税费(含偶然所得税)、手续费由中奖者承担。
活动相关信息由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灵动长春APP、长春市税务局公众号及相关媒体进行适时发布。发票抽奖活动以长春市税务局发布的发票抽奖公告为准。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栾喜良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如自行使用本网资料发生偏差,本站概不负责,亦不负任何法律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