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许可信息
(截至2021年3月30日)
根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1号),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
自《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颁布实施以来,吉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本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工作。现将吉林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相关许可信息依法予以公开,包括:互联网站40个,应用程序58个,公众账号125个,其他1个,共计224个服务项。
1、互联网站名单
2、应用程序名单
3、公众账号名单
4、其他名单
吉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1年3月30日
1.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互联网站名单(共40个)
二、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应用程序名单(共58个)
三.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公众账号名单(共125个)
四、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其他名单(共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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