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靖宇县等
9个贫困县脱贫退出的批复
吉政函〔2020〕31号
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你办《关于批准靖宇县等9个贫困县脱贫退出的请示》(吉脱贫办〔2020〕7号)收悉。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精神,按照《吉林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吉林省2019年贫困县退出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吉脱贫组〔2019〕28号)有关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靖宇县、大安市、通榆县、安图县、汪清县5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双辽市、柳河县、长岭县、白城市洮北区4个省定贫困县符合贫困县退出条件,同意脱贫摘帽。
二、你办要督促上述9个县(市、区)继续抓好脱贫攻坚各项工作,防止出现松劲、懈怠。要做到“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要加大对剩余贫困人口的帮扶力度,继续巩固脱贫成果,确保全面完成攻坚任务,加快全面小康建设进程。
三、你办要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继续实行最严格的扶贫考核评估,确保脱贫退出成果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特此批复。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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