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汪清县公安局林保分局深入细致走访排查、信息研判、剥茧抽丝,侦破一起特大团伙盗伐林木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7人。
1月4日,林保分局接到上屯湿地护林员报案称,在汪清县春阳镇下大肚川村后山,有人盗伐林木并现场加工木屑。
林保分局迅速组织上屯湿地派出所警力赶赴现场,只见现场已空无一人,只遗留部分伐根和散落的木屑。民警初步鉴定,被盗伐的为柞树,测量出盗伐面积、林木蓄积量和出材量。林保分局第一时间成立专案组,组织精干警力全力侦破此案。
由于此案发生在深山林区,人员稀少,给案件侦破带来困难。专案组认为,犯罪嫌疑人地面熟、手法快、具备一定反侦察意识,“守株待兔”不如主动出击,当即决定民警分兵三路开展摸排走访工作。很快,其中一组侦查员有了重大发现,天桥岭镇辖区又有一处盗伐林木现场。专案组根据现场情况判断,2起盗伐案件极有可能是同一伙人干的。
就在案件侦破陷于僵局的时候,民警从蛛丝马迹中发现了5台疑似作案拖拉机。民警围绕这些拖拉机进行调查,根据摸排出线索集中反映,盗伐人员应该是天桥岭镇人,极有可能居住在天山村。专案组立即布控,犯罪嫌疑人王某、黄某和王某某3人落网。随后,犯罪嫌疑人时某、朱某至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经审讯,5名犯罪嫌疑人如实向警方供述了自2018年12月末至今年1月4日期间,受雇于丁某某,以牟利为目的,非法采伐林木的违法犯罪事实。
涉案雇主丁某某在案发后早已畏罪潜逃,汪清警方对其进行网上通缉。日前,犯罪嫌疑人丁某某迫于压力,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经调查,天桥岭镇居民丁某某伙同王某某,以牟利为目的,雇佣采伐工时某、王某、王某某、黄某某、朱某某盗伐天然林柞木蓄积239.693立方米,出材169.2062立方米。盗伐林木被全部加工成木屑,除现场遗留下的390袋木屑外,其余均已销售。
至此,一个集采、运、销一条龙盗伐团伙被汪清县公安局全部打掉,丁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已全部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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