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上午,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克勤主持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2019年第四次会议,传达贯彻中央扫黑除恶第13督导组到省检察院督导检查工作情况以及李景田组长、张志杰副组长讲话精神。
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督导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吉林检察工作实际,深入推动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杨克勤强调:
一要在思想认识上再提升。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性斗争,牢牢抓在各级院党组尤其是检察长的手上。要深刻认识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扫除的是黑恶势力,净化的是政治生态,换来的是发展环境,赢得的是党心民心,夯实的是执政基础。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分析司法办案的具体问题,洞察案件背后的成因和背景,坚决反对“就案办案”“机械执法”的错误倾向。
二要在顶层设计上再谋划。省检察院扫黑办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增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重点围绕方向性、全局性问题深入思考,加强对全省检察机关专项斗争的顶层设计。扫黑办要与案管部门密切配合,主动为省院党组出谋划策,善于站在全局的高度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要在提前介入上再发力。省检察院扫黑办要加大对下级院提前介入工作的指导力度,检务督察部要会同扫黑办开展专项督察活动。
四要在办案效率上再提速。省检察院扫黑办要盯住目标、咬紧牙关,让起诉率较低的地区,履行好第一责任,举全院之力,集中优势兵力,加快办案进度。
五要在法律监督上再强化。要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要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的原则,敢于提出监督意见,确保不发生冤假错案。
六要在“打伞破网”上再深挖。要增强“打伞破网”的意识和责任感,对本部门办理的案件,涉及黑恶势力犯罪的要进行深挖彻查,做好“保护伞”线索摸排工作。要强化侦查意识,与纪委监委加强协作配合,大力加强对司法人员“保护伞”案件的自行侦查和补充侦查工作。
七要在人员力量上再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只是某个院、某个部门的事,而是全省检察机关都必须履行的政治责任。各院要坚持从大局出发,把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的同志抽调出来参与扫黑除恶工作。
八要在工作作风上再改进。全省检察机关特别是各级院检察长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工作理念,坚决防止“弄盆造景”、过度留痕、追求形式、好大喜功等错误倾向,切实把专项斗争抓得实而又实、细而又细、紧而又紧,努力把工作成效体现在人民群众对党、对政府、对检察机关的满意度上。
会议还听取审议了《关于调整省检察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及工作人员的建议》《省检察院扫黑办近期工作情况及相关工作打算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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