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日报4月19日讯(记者赵梦卓 实习生张宇涵)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开展“服务企业周”的工作部署,扎实做好“服务企业周”司法维权服务,今天,省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法院关于企业和企业家权益司法保护工作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
近年来,省法院强化审慎善意文明理念,为企业发展创造宽松环境。一方面严格贯彻罪刑法定原则,对企业经营活动中的不规范行为,坚持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犯罪情节轻微免刑责,社会危害不大轻处理;另一方面依法慎用司法强制措施,落实企业负责人犯罪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等司法措施,最大限度降低执法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2020年到今年3月,全省法院共受理涉民营企业家刑事案件185件,审结135件,从宽处理85人;对102名民营企业经营者变更强制措施,协助57名被告人会见律师或企业其他高管人员处理企业运营事宜;共为2000名涉企被执行人撤下“老赖”标签,核准解除“限高”措施8786人次。
去年下半年,我省法院开展甄别纠正涉产权冤错案件专项行动,鼓励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对3起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或被告企业再审改判无罪,对4起民事行政案件再审改判。
省法院积极开展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努力减轻企业司法成本,聚焦立案、审判、执行以及司法鉴定、司法公开、电子诉讼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有效破解纠纷解决耗时长、成本高等影响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采取多种措施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完善公平竞争法治环境。
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法庭示范引领作用,加大对“吉林智造”关键核心技术的司法保护,2020年,全省法院共审结知识产权案件5325件,其中长春知识产权法庭审结案件4573件,同比增长5.67倍。健全破产审判机制,对暂时陷入困境、仍有经营价值的企业加大司法救治力度,推动四平现代钢铁、辽源麦达斯铝业、吉林昊融、通钢集团、利源精制等重点企业成功实现司法重整。
健全完善清理拖欠企业债务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对涉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债务案件清理力度,降低企业债权实现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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