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短视频随着移动互联网提速、智能终端的普及而受到多方青睐。然而,短视频风靡的背后,暗藏互联网知识产权侵权风险。
近日,53家影视公司、5家视频平台及15家影视行业协会发表联合声明,表示将对网络上针对影视作品内容未经授权进行剪辑、切条、搬运、传播等行为,发起集中、必要的法律维权行动。
正片发布数小时后“跟播”就上线
李明阳(化名)作为各类短视频产品的深度用户,在去年底开始参与短视频制作。他告诉记者:“原创内容的策划、剪辑、后期制作都很费时费力,账号需要慢慢‘养’,同时还得做好粉丝关系的维护、增强粉丝黏性。而‘养’‘无脑’剪辑类账号就不需要这些繁琐的步骤。”
李明阳在某平台开设的短视频账号昵称为“XX冷门影视剧”。记者在该账号后台看到,从去年12月至今,李明阳共发布了30多个3~5分钟不等的短视频,共收获5000多万次播放、100多万个赞。
“这个数据在剪辑类账号里只能算‘弟弟’,因为我剪辑的多是冷门剧,但同时也能降低视频被投诉下架甚至被封号的风险。”李明阳说。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今年2月正式发布的第 47 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短视频正成为互联网知识产权侵权的最新高发地,热门电视剧、综艺节目、院线电影是被侵权的“重灾区”。
记者在多个短视频平台检索发现,对一些在播大热的综艺、影视剧进行二次剪辑的账号不在少数。不少账号甚至已经做到了“跟播”,相关正片发布数小时后,二次创作短视频就已经上线,账号评论区还会有粉丝“催更”。
“一切都是为了流量变现”
2018年3月,广电总局曾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视听节目传播秩序的通知》,对非法抓取、剪拼改编视听节目等行为做出明确规制。这被认为剑指部分视频网站以“鬼畜”创作之名,对部分红色经典进行歪曲传播、恶搞等行为。
“二次剪辑创作一切都是为了流量变现。官方举办的二次剪辑是为了发挥营销中的‘自来水’(‘自来水’从网络语‘水军’引申而来的,意为‘自发而来的水军’)效应,而我是为了带货。”李明阳说,自己运营此类账号不到半年已获益不菲。
在李明阳视频账号的“带货橱窗”里记者看到,上架的商品有畅销书、网红零食以及视频剪辑网课,其中销量最好的是视频剪辑网课。“不少粉丝在评论区问我视频剪辑怎么做,我就把以前收集的课程打包出售。”李明阳说,自己的主要收入来源是挣推广费,“在视频播放页插入其他APP或者游戏的推广链接,只要链接被点击我就有钱拿。”
须压实平台主体责任
因《X分钟看完XX电影》系列视频打响知名度的二次剪辑视频主“谷阿莫”,曾被诉擅自截取影视作品片段涉嫌侵权,在2017年被5家影视公司告上法庭。“谷阿莫”通过二次创作的视频已变现获利,超过了其辩称的对于剪辑是为了推广作品,行为属于合理使用的必要限度。有专家认为,是否存在营利行为可作为侵权与否的重要判断标准。
记者了解到,权利人对于短视频剪辑是否存在营利行为的取证存在困难。侵权损失评估尚无统一标准;商品销售数量、带货流水通常需要通过短视频平台调取,但一些平台作为此类侵权行为的关联方,并不愿积极配合。
有业内人士指出,除了加大对短视频侵权行为的惩戒、规制力度外,压实短视频平台的主体责任也是避免类似纠纷发生的重要途径。平台利用现有的技术手段,对于多数侵权视频的审核、识别、下架完全是可行的,但部分平台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无非还是流量在作祟”。(工人日报记者 张子谕)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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