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室,市政府各委、办、局,经济开发区,各人民团体:
当前,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扎实推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力有序开展,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实际,现对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提出“八个必须”“八个严禁”纪律要求:
“八个必须”:
一、各乡(镇)街、市直各部门必须严格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强化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思想教育,使其全身心投入到疫情防控工作中。
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坚守岗位、靠前指挥,不得擅离职守、临阵退缩、敷衍塞责。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必须严格履行工作职责,杜绝当“二传手”,办事效率低下。
三、必须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和参会人员,有效利用网络平台以视频会议形式落实工作。按照“非必须、不开会”的原则,减少工作期间聚众活动。
四、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必须带头遵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主动配合人员排查、健康申报、体温检测、身份检查等各项防控措施。居家隔离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纪律,拒绝一切探访,并按时上报身体健康状况,自觉服从管理,防止疫情扩散。
五、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必须以身作则,教育引导身边亲友和普通群众配合防控工作,及时报告病情、主动接受隔离、全力配合治疗,形成群防群控的强大合力。
六、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必须严格落实网格管控工作责任,坚决杜绝排查不彻底、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等情况。强化对居家隔离观察人员的监管,包保人员要全方位落实居家隔离管控措施,对其健康状况和隔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掌握,杜绝走过场、敷衍了事等形式主义现象。
七、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必须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未经核实的信息,不得在微信、微博、朋友圈、QQ群等媒体平台发布和转载,不得扰乱舆情、干扰视听,擅自发布、传播、泄露疫情信息,要及时制止和举报发布虚假信息行为。
八、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必须恪尽职守、严密监控。既要坚决杜绝聚集性疫情发生,又要自觉做好自身防护,确保自身安全和身体健康。
“八个严禁”:
一、严禁失职失责、玩忽职守,搞本位主义,阳奉阴违、消极应付,对疫情防控工作不重视、不落实。
二、严禁高高在上、浮于表面、空喊口号,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复填表”“多头要表”,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
三、严禁擅离职守、临阵退缩,脱岗漏岗、防控不力、监管不严等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
四、严禁贻误战机、弄虚作假,虚报、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疫情数据和疫情信息。
五、严禁顶风违纪、置若罔闻,不得组织参加红白喜事、家族性聚餐、聚会、庙会、比赛竞赛、庆典庆祝等群体性聚会聚餐活动。不得组织和参与打麻将、玩扑克,聚集跳广场舞、健身操等娱乐健身活动。
六、严禁自行其是、自作主张,利用职务之便或职务影响,干扰卫生和疾控部门正常医疗秩序、干扰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公务、扰乱公共秩序等行为。
七、严禁贪污挪用、截留私分,在使用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过程中虚报冒领、挤占克扣及优亲厚友、挥霍浪费等行为。
八、严禁违反上级有关要求和规定,有其他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行为。
市纪委监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设立信访举报电话,对在疫情防控期间组织和参与聚集性活动,以及对疫情防控工作推诿扯皮、消极应付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从严查处,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432-12388。
中共舒兰市纪委办公室
2020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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