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以“解忧暖心传党恩”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主线,聚焦困难群体,着力打好“四张牌”,切实履行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责任,让基本民生保障网织得更密更牢。
该厅注重打好“政策牌”,强化兜底保障政策支撑,守住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实行省定最低指导标准政策,城乡低保标准逐年提高,预计今年分别达到月人均595元和年人均5050元,分别比去年提高9%和15.5%,提标幅度为历年之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5年过渡期内,保持民政领域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持续实施“收入豁免”“支出核减”“单人户保障”等政策,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回头看”,坚决避免因“脱保”“漏保”等原因造成的规模性返贫。
该厅注重打好“精准牌”,建立救助对象综合量化评审指标体系,统筹考虑家庭收入、财产、人口结构、健康状况、劳动能力、刚性支出等因素,综合评估申请救助困难群众需求,量化确定低保、特困或临时救助项目和额度;健全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加快推进跨部门信息共享,核查信息扩大至10个部门,涵盖社保缴纳、不动产登记、银行存款等22项内容,不符合条件申请检出率达到4.4%;对一般救助对象根据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与低保标准的实际差额发放低保金,对重病重残、70周岁以上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给予重点保障,在差额补助的基础上参照当地低保标准一定比例增发补助金。
该厅注重打好“高效牌”,着眼解决群众突发性、紧迫性和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减少审批层级,简化审核流程,为群众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服务。逐步将临时救助、低保、特困供养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到乡镇(街道),并建立社会救助备用金,每个乡镇(街道)平均10万元,确保应急所需。对没有争议的救助申请,不再进行民主评议;对通过经济状况核对掌握的核查项目,不再进行入户调查。急难型救助实行“先行救助”“一次审批、分次发放”方式,年均救助20余万人次。推动社会救助服务向手机移动端延伸,吉林市、抚松县等地实现救助事项“掌上办”“指尖办”。
该厅还注重打好“温情牌”,将温情服务体现到困难群众救助各个环节。建立主动发现机制,将走访、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列为村(社区)组织重要工作内容,实现社会救助从“被动申请”向“主动发现”。年初以来,通过主动发现新纳入低保和特困供养1.05万人,给予4.9万人次临时救助。完善低保渐退制度,由享受扶贫政策、自主创业就业低保家庭扩展到所有低保家庭,继续享受18个月低保待遇,惠及3.4万低保对象,确保困难群众稳定脱困。发展服务类救助,探索“物质+服务”救助新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救助对象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已有7.5万名困难群众受益。(祖维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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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吉林省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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