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纪念即将到来的“6·26”国际禁毒日,6月23日,长春市禁毒办、长春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举行公开焚烧毒品活动。
上午8时,运载毒品的车队在禁毒民警的押运下,从长春市公安局院内出发,承载着“健康人生、绿色无毒”的期望,一直运送到宽城区合隆镇华能路1377号华能长春热电厂,将近年来公安机关打击毒品犯罪侦办案件中缴获的毒品公开集中销毁。
10时许,长春市禁毒办常务副主任、禁毒支队长李志刚一声令下,禁毒民警将押运毒品全部倾倒到锅炉内进行无害化销毁。此次销毁冰毒74千克,冰毒片9.3千克,海洛因1.4千克,氯胺酮1.8千克,麻黄素25.2千克,甲卡西酮14150毫升,冰毒液10050毫升,大麻3.9吨以及开心水、“奶茶”、摇头丸、鸦片、吗啡等毒品。
李志刚表示,公安机关开展对缴获毒品销毁行动,是有效震慑毒品违法犯罪、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毒品、防范毒品滥用的有效形式,也充分表明了党和国家禁绝毒品的坚定决心。
此次销毁毒品行动是按照公安部下发的相关规定处理毒品行为。《公安机关缴获毒品管理规定》第五章第二十六条:“需要销毁毒品的,应当由负责毒品集中统一保管的禁毒部门提出销毁毒品的种类、数量和销毁的地点、时间、方式等,经省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方可销毁。”整个销毁全程由省厅及长春市公安局相关部门监督。
中国吉林网吉刻APP记者 高畅/文/摄像
李煦/摄影 冯云鹏/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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