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工作关系困难群众的衣食冷暖,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兜底性制度安排。
在6月30日举行的吉林省“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部分实事项目新闻发布会上,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伟介绍了民政部门的相关活动项目及具体成效。
张伟介绍说,省民政厅结合实际,实施了“解忧暖心传党恩专项行动”。一是走访慰问特殊困难群众全覆盖,并按照每人不低于100元标准发放建党100周年慰问金,截至目前已走访慰问18万人,发放慰问金2400万元。二是开展困难群众生活状况专题调研。计划从7月份开始,组成5个调研组,采取入户访谈与问卷调查相结合方式,全面了解他们的居住条件、生活照料、护理服务等情况。三是摸底排查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全面排查返贫风险较高的已脱贫人口、边缘易返贫人口以及其他特殊脱贫人口,同时依托村(居)组织、社会工作机构等主动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及时将977人纳入低保,给予1182人临时救助。四是提高低保等社会救助标准。经省政府同意,印发《吉林省民政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2021年度全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最低指导标准的通知》,指导各地确定2021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标准,预计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达到月人均595元和年人均5050元,分别较上年提高9%和15.5%。新标准将于7月1日起执行。五是加大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力度。目前,全省县、乡、村三级全面实现“三公开、两公示”,省、市、县三级咨询举报电话100%实现网上公布,有效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李志明 王涛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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