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月)今年,珲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全面实行“阳光招生”“阳光分班”,确保全市范围内户籍适龄少年儿童顺利入学。
其中,小学入学的法定年龄是年满6周岁,即2013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初中招生入学对象为2019年小学应届毕业生。农村学校在7月12日前自行完成招生工作;市区学校在7月11日-12日招生,7月14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将摇号派位。招生名单公示时间为7月15日。 今年招生采取“预报名”的方式,学生家长在指定时间到学校填写新生预报名表,各学校对本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的报名信息及有关证件进行审核。对报名人数超过招收人数的学校,将通过“现场摇号”的形式随机派位,未取得学位的学生将派位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7月15日前,各招生学校公示招收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各校发放《入学通知书》。
汉族学校入学方面,珲春市第一小学部分学区实施多校划片招生,在多校划片区域内居住的学生,可自主选择到珲春市第一小学或珲春市第二实验小学报名入学。原则上汉族小学只招收本学区汉族学生,朝鲜族小学可招收本学区所有民族学生。
朝鲜族学校入学方面,珲春市第一实验小学学区内适龄儿童必须在本学区就读,珲春市第四小学学区内适龄儿童可自主选择报名市第一实验小学或市第四小学。市第一实验小学、第五中学为随迁子女和本市无房产人员子女接收学校。
珲春市农村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在户籍所属乡镇学校就读,因家庭迁移到市区的,必须满足一定条件方可到市区就读。
汉族初中招生入学按照现行中小学对口衔接制度,实行统一招生,不需报名。珲春市第六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市第四中学分校;朝鲜族初中按照学区招生,于7月11日报名。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如自行使用本网资料发生偏差,本站概不负责,亦不负任何法律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