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新疆等地区
返(来)岭人员排查管控的通告
近日,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连续出现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为严防疫情输入,巩固公主岭市疫情防控工作成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要严格履行报告制度
7月1日以来从新疆乌鲁木齐市返(来)岭人员,要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报告登记,并配合做好健康随访工作。持到岭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的乌鲁木齐返(来)岭人员,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没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者绿码里面不能反映核酸检测情况的人员,要在指定地点接受核酸检测或14天隔离医学观察,检测结果阴性者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
二、要合理安排假期出行
“暑假”期间要切实提高疫情传播的防范意识,全面做好防护工作,尽量不出行或在省内出行。如确有特殊情况需离开,出行前须提前掌握目的地疫情风险等级,禁止前往中、高风险区。
三、要落实排查管控机制
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继续强化网格化日常管控要求,做好对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中、高风险等重点地区及境外旅居史返(来)岭人员的排查登记和管控工作。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出租房、网吧、洗浴等各类住宿场所要严格落实住宿人员登记制度,详细询问旅居史,如发现上述重点地区旅居史人员立即报告。
四、要规范发热病人管理
通过村(社区)排查,单位、学校、公共场所入门测温,药店实名制信息登记等“哨点”发现的发热人员,要立即实行就地隔离管控。若本人及其密切接触人员21天内没有中、高风险及重点地区旅居史和流行病学史的,要第一时间拨打“120”急救电话,经120救护车将发热人员转运至指定的发热门诊就诊;若本人及其密切接触人员21天内有过中、高风险及重点地区旅居史和流行病学史的,要立即上报属地,将与发热人员有过接触的人员实行就地隔离管控,等待发热人员核酸检测结果,并经120救护车将发热人员转运至市中心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形成“闭环式”管理。
五、要加强重点场所监管
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冷库、餐饮企业等重点场所,要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畜禽肉类、水产品、冷冻冷藏食品等重点产品的源头管控和抽查检测工作,要坚决预防新冠病毒从进口冷链食品渠道传入;要持续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健康监测,严格落实市场卫生清扫、环境消杀、换气通风、经营人员个人防护等措施,确保全链条、全流程食品安全。开放的室内公共场所要周密妥善安排落实限制人员流量、现场扫“吉祥码”、测量体温等措施。各开放景区要建立完善门票分时段预约制度,引导错峰出行,禁止接待来自重点地区的旅游团组,减轻外来人员管控压力。
六、要强化居民防护措施
科学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良好生活习惯;不聚会、不聚餐、不聚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改变传统饮食习惯,倡导公筷公勺和分餐进食。要牢记食品安全五要点“保持清洁、生熟分开、烧熟煮透,保持食物的安全温度、使用安全的水和原食材”,拒绝食用野生动物,减少疾病传染的可能性。鼓励和倡导采取自驾游、自助游等方式安全出游。
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将根据地区风险等级和疫情防控形式变化,调整相应的防控政策。
公主岭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7月17日
丰满区关于加强
新疆返(来)吉人员排查的公告
近日,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连续出现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为严防疫情输入,巩固全区疫情防控工作成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要严格履行报告制度
6月25日以来从新疆、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返(来)吉人员,要第一时间向所属村(社区)报告登记。
二、 要安全合理安排出行“暑期”期间要切实提高疫情传播的防范意识,全面做好防护工作,尽量不出行或在省内出行。公职人员要带头遵守防控要求,“暑期”期间原则上不得离开吉林市。如确有特殊情况需离开,必须及时向本部门、本单位报备。返程前主动向居住地所在村(社区)报告抵达日期,并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出行前须提前掌握目的地疫情风险等级,严禁前往中、高风险区,如有违反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三、 要落实排查管控机制各乡(镇)街、村(社区)要继续强化网格化日常管控要求,做好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北京中、高风险等重点地区及境外旅居史返(来)吉人员的排查登记和管控工作。住宿单位要严格落实住宿人员登记制度,要详细询问旅居史,如发现上述重点地区旅居史人员立即报告。四、 要规范发热病人管理。通过村(社区)排查,单位、学校、公共场所入门测温,医疗机构预检分诊,药店实名制信息登记等“哨点”发现的发热病人,实行就地隔离管控,并及时向属地医疗机构报告,安排专人专车送至发热门诊就诊,形成“闭环式”管理。五、 要加强重点场所监管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冷库、餐饮企业等重点场所,要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畜禽肉类、水产品等重点品种抽查检测工作,持续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健康监测,严格落实市场卫生清扫、环境消杀、换气通风、经营人员个人防护等措施,确保全链条、全流程食品安全。开放的室内公共场所要周密妥善安排落实限制人员流量、现场扫“吉祥码”、测量体温等措施。各开放景区要建立完善门票分时段预约制度,引导错峰出行,禁止接待来自重点地区的旅游团组,减轻外来人员管控压力。六、 要强化居民防护措施科学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良好生活习惯;不聚会、不聚餐、不聚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改变传统饮食习惯,倡导公筷公勺和分餐进食。选择安全放心原料,食物烧熟煮透,不吃生冷食物,拒绝食用野生动物,减少疾病传染的可能性。鼓励和倡导采取自驾游、自助游等方式安全出游。
丰满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17日
公告
近期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发生新冠肺炎疫情,为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防控策略,及时应对当前疫情变化形势,现就舒兰市疫情防控工作公告如下:
一、针对6月25日以来,从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返(来)舒人员,要第一时间向所属社区、村(屯)报告登记,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二、“暑期”期间要切实提高疫情传播的防范意识,全面做好自身防护,尽量不出行或在省内出行。如非必要不要去乌鲁木齐市或北京市,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前往的要及时向本部门、本单位报备。返程前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屯)报告抵达日期,并配合相关部门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出行前须提前掌握目的地疫情风险等级,严禁前往中、高风险区。上述要求公职人员要带头遵守,如有违反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三、各乡(镇)街、各部门要继续强化“网格化”日常管控要求,做好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北京中风险区等重点地区及境外旅居史返(来)舒人员的排查登记和管控工作。住宿单位要严格落实住宿人员登记制度,详细询问旅居史,如发现上述重点地区旅居史人员立即报告。
四、通过社区、村(屯)排查,单位、学校、公共场所入门测温,医疗机构预检分诊,药店实名制信息登记等“哨点”发现的发热病人,实行就地隔离管控,并及时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告,拨打120,专人专车送至发热门诊就诊,形成“闭环式”管理。
五、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冷库、餐饮企业等重点场所,要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畜禽肉类、水产品等重点品种抽查检测工作,持续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健康监测,严格落实市场卫生清扫、环境消杀、换气通风、经营人员个人防护等措施,确保全链条、全流程食品安全。开放的室内公共场所要周密妥善安排落实限制人员流量、现场扫“吉祥码”、测量体温等措施。各开放景区要建立完善门票分时段预约制度,引导错峰出行,禁止接待来自重点地区的旅游团组,减轻外来人员管控压力。
六、科学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良好生活习惯;不聚会、不聚餐、不聚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改变传统饮食习惯,倡导公筷公勺和分餐进食。选择安全放心原料,食物烧熟煮透,不吃生冷食物,拒绝食用野生动物,减少疾病传染的可能性。鼓励和倡导采取自驾游、自助游等方式安全出游。
七、广大居民群众要积极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对掌握从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北京中风险区等重点地区及境外旅居史返(来)舒人员线索的,及时向卫生健康部门反映情况,我们将对线索提供人相关信息进行严格保密,线索举报电话:0432-68260806。
舒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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