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
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
吉政函〔2020〕61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按照《吉林省市(州)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吉政办发〔2018〕33号)要求,省政府组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省统计局成立考核组,对各市(州)、梅河口市、公主岭市政府2019年度耕地保护工作目标责任制履行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总体情况
2019年,全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切实履行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认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持续推进耕地占补平衡和质量提升,实现了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出了突出贡献。
(一)耕地保护责任有效落实。各地政府主体责任意识显著增强,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相关要求,省、市、县、乡四级政府层层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明确内容、要求和责任区分,进一步健全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共同责任机制。各地相继出台考核办法,合力推动耕地保护各项政策贯彻落实,基本形成常态化监督考核工作格局。通化市、延边州成立了组织机构,优化考核方式,强化过程监管,耕地保护落实成效显著。
(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较好完成。根据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全省耕地面积为10474万亩,超出国家下达的耕地保有量目标1374万亩,全省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在国家下达的保护目标任务7380万亩以上。截至2019年底,全省597个批准建设占用耕地项目均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全部实现了耕地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各地没有承诺补充耕地情况,“占补平衡”得到全面落实。辽源市、四平市统筹做好辽河流域生态退耕和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补划工作,涉及面积15.5万亩,已顺利通过国家审核。
(三)节约集约用地成效明显。各地积极开展建设项目节地评价,采取有效措施盘活存量土地,进一步加大力度强化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强化单位GDP建设用地下降目标考评。截至2019年底,全省共消化批而未供土地3766.60公顷,消化率为17.54%;处置闲置土地1317.51公顷,处置率为49.49%,两项指标均超出自然资源部要求的15%任务量。全省单位GDP建设用地下降到83公顷/亿元,比2015年减少13.43%,节约集约用地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公主岭市强化部门协同联动,积极推进已批土地及时供应和开发利用,供地率达85%以上。长春市、辽源市、白山市相继建成投产一批地方特色节地模式项目。2019年,我省在全国技术和节地模式典型经验汇报会上进行了交流发言,得到国家充分肯定。
(四)耕地质量稳中有升。各地认真实施国家和省级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方案,实现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技术全覆盖。大力推广地力培肥和保护性耕作技术,积极开展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耕地轮作制度试点和深松深耕,土壤有机质含量不断提升,以耕地质量监测点为主导、耕地调查评价点为补充的全省耕地质量监测网络体系已初步形成。2019年,全省耕地质量综合等级为4.19,比2018年提高0.27个等级。伊通县、长春市九台区、敦化市等17个县(市、区)落实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化肥减量增效项目,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480万亩,完成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建设16万亩。榆树市、公主岭市等24个县(市)实施省级测土配方施肥及减肥增效项目,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1010万亩,组织开展田间试验263个。白山市、延边州等推广“一主多辅”轮作种植模式,取得较好成效。
(五)土地执法力度显著增强。各地严格落实土地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的监管责任,强化基层执法,完善违法线索移交机制,最大限度从源头上防止违法问题产生。全省全面开展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截至2019年底,共认定违建别墅824栋,已完成整改812栋,整改比例达98.5%;持续开展土地百日攻坚集中排查整治,共排查认定违法用地问题8393个,收缴罚没款2150万元,拆除违法建构筑物149万平方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36人,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追究党纪政纪责任4人;深入开展“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排查出612个乱占耕地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治整改。长春市、辽源市、梅河口市严格规范土地执法,实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自然资源管理秩序持续向好。
(六)耕地保护制度日臻完善。各地、各有关部门坚持耕地保护日常业务与制度建设、制度落实相结合,不断建立健全责任目标、节约用地、土地整治、执法监管、质量建设等各项制度,强化地方政府和省直相关部门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建立了耕地保护责任落实和土地违法责任追究制度,构建了常态化的监督考核机制。2019年,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村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吉自然资办发〔2019〕280号)和《吉林省建设占用耕地表土剥离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吉自然资规〔2019〕3号)等10余个政策配套文件,长春市出台了本行政区域内补充耕地指标调剂实施办法,延边州研究制定了土地复垦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吉林市、公主岭市积极探索推进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与省长粮食安全目标责任制、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有机融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考核发现,部分地区在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各地划定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存在突出矛盾,做到统筹兼顾压力较大;二是由于中央预算内资金下达较晚,高标准农田建设进展缓慢;三是个别地区增减挂钩项目、占补平衡项目工程管护措施不到位,重数量轻质量的现象依然存在;四是个别地区补充耕地后备资源分布不均衡,补充耕地指标等别结构不平衡,在本辖区内完成占补平衡难度较大;五是由于耕地总量巨大,各级财力比较薄弱,耕地保护补偿机制落实工作进展缓慢;六是个别地区仍然存在耕地非法占用现象,执法督察、责任追究等措施有待进一步强化。
三、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
经考核,全省耕地保护目标任务完成较好,各市(州)、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得分均在90分以上,按照考核得分由高到低排序,考核结果如下:
(一)优秀等次:通化市政府、延边州政府、辽源市政府、白山市政府、长春市政府、梅河口市政府。
(二)良好等次:松原市政府、四平市政府、吉林市政府、白城市政府、公主岭市政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增强耕地保护工作的责任感与紧迫感,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改进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理念,改革创新,锐意进取,着力建立规则明晰、严保严管、动态监管、责任追究的耕地保护监督机制,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加快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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