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2021年跨境电商海关监管新政解读新闻发布会。
珲春、吉林3个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自2015年兴隆综合保税区开展一般出口业务以来,已陆续形成跨境电商直购进口(9610)、一般出口(9610)、网购保税进口A(1239)、网购保税进口(1210)等零售进出口业务全面覆盖。6月22日,海关总署决定自7月1日起在全国复制推广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以下简称“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这一政策的实施进一步拓宽了我省跨境电商业务模式,以往只能按照一般贸易报关的企业可顺势开展跨境电商B2B(9710/9810)业务,享有更多的通关便利化措施,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吉林省跨境电商出口潜能,促进出口电商实现跨越式发展。随着政策的落地,我省将实现所有跨境电商业务模式全覆盖发展。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 记者 李易书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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