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4日,吉林省高速公路公安局延吉分局巡逻民警在珲乌高速95公里巡逻时,发现一辆牌号为吉B18***的小型面包车行驶过程中,车内大量的货物导致车身行驶中严重后倾,有严重的行车安全隐患,民警立即通知该车辆从就近延吉北收费站驶出高速公路。当民警对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车内除主、副驾驶座位,整个车辆后厢堆满有大量的物品,不仅遮住了后视镜的视线,而且导致后方轮胎长时间处于压瘪状态,存在行车安全隐患,其行为构成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违反规定载货的违法行为。
驾驶员邵某称,自己和朋友来延吉市做装修工程,车内带着两人的行李和做生意用的货物,原本也想着通过长途客车发往延吉市,又想到自己也要去往延吉市,邵某决定自己驾车携带货物和行李前往延吉市,把货物全部堆积在车辆后方,丝毫没有想到车内人员的行车安全。民警将客货混载行车的危险告知驾驶员邵某,同时要求其整改。邵某虚心接受安全教育,并保证不再违反规定载货。
最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延吉分局对邵某实施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违反规定载货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00元,并将其违规装载的货品卸载整理。
高速公安提示:客货混载存在极大安全隐患,特别是在高速公路行驶过程中,一旦急刹车,后部的货物会向前急速移动挤压人体,另外,客货混载会使车身质量增大,给车辆刹车系统带来极大考验,一旦需要刹车时却不能紧急制动,是非常危险的,请为了自身安全,拒绝客货混载。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涛 图片由交警提供免责声明:本网站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如自行使用本网资料发生偏差,本站概不负责,亦不负任何法律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