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吉林网从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近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和吉林省统计局公布的2021年度统计数据,将我省2021年度小额诉讼案件标的额执行标准公布如下:
全省各基层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的标的额上限为23,399元。
以上标准于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执行。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郭雍皓
图片来自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官微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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