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据“健康厦门”微信公众号消息,为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优化营商环境,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出台了《厦门市卫生健康领域首次或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将于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办法》共十五条,主要对首次或轻微违法行为不罚的原则、适用范围、执法流程等做了规定。《办法》将不予行政处罚适用范围区分成两种情形:一是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二是首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
厦门市卫生健康委通过清单的形式制定公布第一批符合这两种情形的违法行为共二十六项“首违不罚”事项清单,涉及医疗器械管理、护士管理、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消毒管理、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管理、工作场所规范、饮用水卫生管理等领域,将不予处罚的事项具体化和标准化,明确不罚范围,给执法人员以明确指引。
来源:央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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