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违背市场竞争原则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能够有力提升纳税遵从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长春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从2018年11月开始向社会公开公布“黑名单”以来,管区内已有742个违反税收法律的企业和个人被列入“黑名单”。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落实“黑名单”当事人联合惩戒措施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积极推动部门间联合惩戒工作。第一稽查局发挥税务机关在涉税联合惩戒工作中的主导和推动作用,走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银行、保险等相关职能机关和单位,传递信息,相互交流,密切配合,共商“黑名单”制度宣传和推进“联合惩戒”措施的事宜。各部门逐渐勒紧惩戒发条,积极贯彻执行28条惩戒措施。被列入“黑名单”企业、法人代表和直接责任人诚信等级被降级,授信、注册、认证等行为受限。部分构成偷税和逃税犯罪行为的企业和个人已被移送公安机关。一些企业和个人改过自新主动向税务机关补缴了税款。
第一稽查局还积极通过报纸、板报、传单和自媒体等渠道开展“褒扬诚信、严惩失信”的主题宣传活动,加强税法震慑力度,进一步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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