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新闻网讯 6月24日,记者从绵阳市政务服务中心获悉,目前,我市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已启动办理公积金“商转公”直转业务,首笔“商转公”直转贷款已发放成功。
据介绍,以前办理“商转公”业务,职工须先自筹资金结清商业贷款后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职工自筹资金结清商贷困难多、压力大,一些职工因无法结清商贷而不能转换成公积金贷款。推出“商转公”直转业务后,职工不需自筹资金提前结清贷款,可直接将商业贷款转换成公积金贷款,省去了中间环节,减轻了职工负担。
市政务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推出此项业务,意味着住房公积金贷款惠及面将进一步扩大,能让更多职工感受到缴存公积金的优越性,享受低息住房贷款、减少贷款月供、减轻还款压力、降低购房成本。
◎可办理“商转公”直转业务银行:绵阳市工商银行新华支行、绵阳市商业银行。
◎办理条件:职工在我市缴存公积金并符合公积金贷款基本条件;仅限于公积金中心同一家委托贷款银行,银行同意提前结清商贷,且已办妥不动产抵押登记;没有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首付款,没有使用公积金与商贷组合贷款。
◎办理所需资料: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个人征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贷款所在地住建和不动产中心《个人及家庭房屋信息记录》《不动产登记信息记录》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商贷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份,商贷余额及还款明细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意提前结清商贷的申请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绵阳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谢艳 文/图)
编辑:李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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