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庄灵辉 卢志坤 北京报道
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正成为各地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重要方向。
近日,四川省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为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该征求意见稿提出8条具体措施,包含公积金额度提高、购房实施财政补贴以及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提高使用效率等方面。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四川省绵阳市上述政策措施意见征求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至4月29日,正式实施尚需一定时间。多位专家表示,绵阳市此次政策若正式实施,有利于稳定当前房地产市场中购房者的预期,也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企业的资金压力,有利于促进当地房地产市场的内部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提高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绵阳市此次意见征求内容主要分为八大项,涵盖调整公积金使用政策、购房财政补贴、征收安置货币化、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提高使用效率以及调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时限等多个方面。
在调整公积金使用政策方面,绵阳市此次征求意见稿提出提高最高贷款额度、调整房屋套数认定方式以及新购房屋可提可贷等举措,夫妻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现行60万元调整至70万元。
在房屋套数认定方式上,绵阳市此次征求意见稿提出,2022年12月31日前,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报告、异地缴存使用证明以及绵阳市公积金中心业务系统住房贷款记录作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套数认定方式,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和尚未结清的住房商业贷款,执行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一笔已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未结清的住房商业贷款,执行第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而所谓新购房屋可提可贷,即2022年12月31日前,凡在绵阳市新购自住住房(期房、现房、再交易房)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可提取该套住房未纳入贷款额度计算的缴存余额用于支付首付款后,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进一步优化公积金贷款政策,支持缴存职工家庭购买改善性住房,满足合理住房需求。
在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方面,绵阳市此次征求意见稿还提出购房财政补贴等举措。
除落实引进人才购房补贴政策外,还提出对多孩家庭给予购房优惠政策。绵阳市此次征求意见稿提出,对符合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自通知执行之日起,在绵阳城区(含安州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按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200元的财政补贴,单户财政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
同时,鼓励开发企业对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在给予最高优惠的基础上再给予特别优惠。特别优惠的额度不计入低于备案价15%内。
增加预售资金监管拨付节点
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绵阳市此次征求意见稿也提出部分纾困举措,主要体现在预售政策方面的调整。
商品房预售形象进度要求调整方面,绵阳市此次征求意见稿提出,2022年12月31日前,新建商品房项目办理预售许可形象进度要求,由原6层及以下主体封顶、7层及以上完成地上层数的1/3且不少于7层,调整为完成地上3层后办理预售许可。
在提高预售资金使用效率方面,绵阳市此次征求意见稿提出,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前,由开发企业直接到银行开立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监管机构不再提出开户意见。
同时,在建设资金使用第三节点和第四节点之间新增“主体分部工程完成”资金使用节点,该节点累计可申请使用对应账户内不超过70%的建设资金额度;原第四节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累计可使用建设资金额度由不超过80%提高到不超过85%;建设资金未达到拨付节点的,可按照实际工程量拨付相应的建设资金,每两个节点之间申请拨付次数不超过两次。该份征求意见中还提醒各县市区(园区)住建部门要进一步简化工作流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绵阳市此次征求意见稿还提出调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时限,表示2022年12月31日前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由企业书面承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可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前缴纳50%,在竣工验收前全部缴清。
绵阳市此次还提出,积极探索推行征收安置以货币化安置为主;选择产权调换的,鼓励在商品房项目中筹集房源。
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首席分析师王小嫱表示,绵阳市此次征求意见中部分政策内容对于房企来说是利好消息。一方面降低预售许可的条件,可以加快项目的转化效率;另一方面可提前提取预售监管资金,加速企业的回款效率。在房企融资监管高压下,房企现金流紧张在业内普遍存在,相关政策可以加强房企资金流动性,也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的内部良性循环,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
针对防范房地产领域风险,绵阳市此次征求意见也提出加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管理等举措,指导开发企业以成本为基础、市场为导向,合理确定商品住宅价格,并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时向住建部门报备。在取得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10日内一次性公示房源价格,公示价应与报备价格一致,实际成交价格不得高于备案价,同时不能低于备案价15%以上销售。
此外,在加强预售资金监管方面,绵阳市此次征求意见也提出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政策规定,预售资金必须全部归集到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严禁抽调挪用,严格审核、拨付,确保专项用于项目建设交付和办证。
“当前绵阳市整体的房地产调控政策相对比较宽松,此次征求意见稿涉及到八大方面,促进合理住房需求释放,促进房地产行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中指研究院指数事业部市场研究总监陈文静表示,若绵阳市此次政策正式实施,有利于稳定购房者的预期,也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缓解企业的资金压力。
(编辑:卢志坤 校对:颜京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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