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近日,哈尔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正式开通按月委托自动提取公积金偿还哈市商业住房贷款和行业分中心公积金贷款业务。哈市公积金缴存职工只要签订《委托按月提取公积金协议书》,市公积金中心将每月按照协议约定日期和额度,自动为职工及共同还款人提取公积金,直接划转到约定银行卡中,用于偿还住房贷款。
据悉,凡是在哈市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哈尔滨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有尚未还清商业住房贷款的市公积金中心缴存职工,均可申请按月自动提取公积金;凡是在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分中心、农垦分中心、电力分中心、铁路分中心有尚未还清公积金贷款的市公积金中心缴存职工,均可申请按月自动提取公积金。
据了解,下一步,市公积金中心将加强与哈市商业银行的合作,继续扩大商贷按月委托业务银行覆盖面。
来源:黑龙江日报
编辑:耿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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