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日报9月17日讯(记者李抑嫱 实习生李佳)今天上午,省直机关工委组织召开省直机关作风建设义务监督员聘任仪式暨动员会,公布了《吉林省直属机关作风建设义务监督员管理办法》《吉林省直属机关作风建设义务监督员人员名单》及聘请决定,并为监督员代表颁发了聘书。
据悉,为进一步扩宽民主监督渠道,切实加强民主监督,完善党内和党外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制,我省在省直机关干部、各级人大代表、各级政协委员、省内中小企业经营者、个体工商户中,通过报名、审核、颁发证书等程序聘任了51名省直机关作风建设义务监督员。
这些义务监督员具有较高政治素质、较强大局意识和法治思维,并有着动真碰硬的勇气和深厚的为民情怀。他们的工作职责是了解并向省直机关工委反映省直机关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履行职责、工作作风、服务质量和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并参与省直机关工委组织的作风建设明察暗访和“基层群众评议机关作风”工作及相关调查研究、理论探讨和咨询工作。省直机关作风建设义务监督员每届聘任期为3年,聘任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履职表现,自愿者优先续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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