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全省星级饭店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
吉文旅发〔2020〕315号
各市(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长白山管委会旅游和文化体育局、长春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社会事业发展局,梅河口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为进一步健全塑料制品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重点工作〉的通知》(吉发改环资联〔2020〕633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星级饭店塑料污染治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任务
(一)禁止生产、销售和提供不符合规定的塑料制品。开展塑料购物袋、塑料餐具、聚乙烯农用地膜等塑料制品质量监督检查和执法工作,依法查处不符合我省“禁塑令”规定和已纳入淘汰产品目录的塑料制品。
(二)减少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使用。到2022年底,全省星级饭店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可通过设置自助购买机、提供续充型洗洁剂方式提供相关服务;到2025年底,实施范围扩大至所有旅游饭店和民宿。
(三)强化执法监督,务求实效。按照《关于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做好行业管理部门监管涉塑料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线索的移交和立案查处。
二、相关要求
(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做好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大工作落实力度,细化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要将一次性塑料制品管控要求纳入星级旅游饭店、民宿评定评级复核的范畴。要结合本地实际,重点围绕2020年底阶段性目标,分析评估各领域重点难点问题,研究提出可操作、有实效的具体推进措施,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
(二)强化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政策要求,做好日常监管;及时将涉塑料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的线索移交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由其依法立案查处。
(三)加强宣传引导,扩大公众知晓率。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宣传引导,通过政策图解、短视频等多种形式深入介绍各领域推进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组织相关媒体投放公益广告、宣传片等,进一步增加公众对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认同和支持,扩大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及时总结、宣传、交流塑料污染治理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并于每年6月30日和12月30日前向省文化和旅游厅报送落实塑料污染治理工作阶段性情况,于2022年12月30日前报送地区星级饭店塑料污染治理重点工作总结。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8月31日
点击查看原文>>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星级饭店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吉林省人民政府网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如自行使用本网资料发生偏差,本站概不负责,亦不负任何法律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