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长假将至,为确保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假期,近日,长春市应急管理局、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分别发布了长假期间安全提示,提醒各生产经营单位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提醒广大游客文明出行、安全出游、理性消费、依法维权。
长春市应急管理局提醒:全市各类生产企业要认真开展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加强值班值守,尤其要细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各项检查确保生产安全,杜绝超能力生产、设备带病运转、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等现象的发生,要把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防范事故发生。
此外,广大市民在进入商场、影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或区域时要注意安全警示标识,留意逃生通道,做好自我防护,严防拥挤踩踏;进山旅游、野外宿营时,应自觉遵守当地防火规定,并注意观察森林草原防火标识和疏散路线。
长春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提醒:要做好行前准备,选择参团旅游时选择具有经营资质的旅行社,与旅行社签订正规合同并索取发票、行程单;谨慎购买网络在线旅游产品,谨防网络欺诈;自觉抵制“零负团费”及“不合理低价游”,避免掉入低价旅游陷阱。应合理规划路线,尽量错峰出游,不要集中选择热门线路和目的地。
此外,为安全起见,游客应互相交换导游和同行人员的电话号码,或加入团队的微信群,便于及时联系;认真听取导游员对乘车、景区游览等安全提示和忠告;应选择适合自身的旅游产品,慎重参与涉水、高空、高速、户外探险等高风险项目及高刺激性旅游项目;随团旅游避免擅自离开团队单独活动。要树立文明出游意识,出境旅游时,遵守目的地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
出行前,游客应密切关注出行目的地疫情风险等级、疫情防控信息,提前联系景区、景点,了解当地防控政策。
旅游过程中应提高理性消费意识,依法维权 。旅游投诉请拨打全国旅游服务热线1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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