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12月8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的通知》下发以来,固始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研究落实方案,强力快速推进居住证实施工作。
3月7日,该县第一批居住证制证设备安装到位,并在10个直管县中率先制发了第一张居住证。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等权利。
今后,在该县办理暂住登记满半年以上的公民,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或连续就读的学生,均可以凭暂住登记凭证从派出所登记站申领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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