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5月25日国务院和省政府稳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2〕45号)要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决定实施阶段性助企纾困政策,着力缓解相关市场主体压力,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保障、便民、托底的政策效应。 一是实施阶段性企业缓缴政策。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最长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应及时足额补缴公积金,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二是阶段性个人不计逾期。受疫情影响,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不能及时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三是提高租房提取额度。根据周口市房租水平和合理租住面积,支持缴存人按需提取,最高提取额度由夫妻双方6000元/年提高至每人6000元/年。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如自行使用本网资料发生偏差,本站概不负责,亦不负任何法律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