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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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干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
住房公积金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我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保障工作,结合我中心的实际情况,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因 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疫情期间未能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疫情过后可及时进行补缴,不影响职工权益。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如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可申请缓缴,等疫情结束后再申请恢复缴存。
二、对于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人员以及配偶,包括因感染 新冠肺炎的患者、疑似人员、集中隔离人员和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我中心不做逾期处理。
三、为了阻断 新冠肺炎的传播,保护好各位缴存职工的身体健康,在疫情未结束之前,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退休提取、偿还省内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等业务,请您选择网上办理(如通过朔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 微信公众号、手机公积金APP、网上服务大厅等途径),尽量避免到各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住房公积金银行服务网点现场办理。确需到业务大厅窗口办理的,可通过窗口电话 提前预约,错峰办理,分散办理。
各服务大厅咨询预约电话:
市政务服务大厅(公积金窗口):0349-12329;
缴存业务:2162968;
提取与还贷业务:2162995;
贷款业务:2162092;
平鲁区政务服务大厅(公积金窗口):0349-6074365;
山阴县管理部业务大厅:0349-7070365;
应县管理部业务大厅:0349-5024365;
怀仁县管理部业务大厅:0349-3040365;
右玉县管理部服务大厅:0349-6289365;
朔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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