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广西区直和中直驻邕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度确定
个人最低缴70元 最高缴2592元
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南宁讯(记者 李俭芹)2016年7月起,广西区直和中直驻邕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21599元。个人和单位最低月缴存额均为70元,个人和单位最高月缴存额均为2592元。2016年度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12%。高收入人群、中直驻邕单位职工受影响较大。
近期,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以下简称“区直中心”)下发了《关于公布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的通知》,确定2016年度(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区直和中直驻邕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159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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