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自7月1日起调整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据了解,此次基数调整执行的缴存年度时间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各缴存单位应以2020年(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作为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不高于本市2020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3444元。
同时,单位和职工各自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最高不得超过12%。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5626元(含单位、个人两部分),下限260元(含单位、个人两部分)。
当前,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实现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线上、线下双渠道办理,进一步方便单位办事,提高业务受理效率。单位经办人可凭数字证书(密钥)登录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办理缴存基数调整手续,也可填写《南昌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清册》《缴存基数核定表》纸质及电子版,到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办理缴存基数调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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