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即日起,市公积金中心对公积金账户转移及非本市户口离职提取公积金工作做了进一步的规范。其中,异地缴存职工将账户余额转至西安时,须在西安开户并缴足半年。
据市公积金中心介绍,根据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即日起,异地缴存职工将账户余额转移到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时,必须在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按月足额汇缴半年以上。另外,在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公积金的非本市户口离职职工,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本人可以提取。
文章来源:西安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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